【梁天琦案】控方要求两暴动案合并获准 案件今由另一法官处理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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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年初二旺角骚乱,本民前前发言人梁天琦在今年初的审讯中,因有一项涉及在砵兰街的暴动罪,陪审团未能达成大比数裁决,控方申请将案重审,今(12日)在高院就重审的安排作申请聆讯。主控官要求法庭下令,禁止发布本次法律程序的内容,获法官批准。法官亦同意将梁案与另一宗涉及包括“美国队长”容伟业等两被告的案件合并审理。

梁天琦面对一项在砵兰街的暴动罪。(资料图片)

被告梁天琦,26岁,被控于2016年2月9日凌晨,在旺角砵兰街参与暴动。梁由囚车押送至高等法院应讯,他身穿西装出庭,精神包满,不时向坐于公众席的支持者微笑。今早的聆讯,并非由早前审理的法官彭宝琴听审,而是由高院另一主理刑事案法官黄崇厚处理。

法官下午开庭,决定批准控方申请,将梁天琦、李诺文及林傲轩的案件,与另一宗涉包括“美国队长”容伟业和袁志驹的案件合并。案件明天将于高院再提讯作审前预审。

“美国队长”容伟业现面对6项罪名,包括3项暴动罪,另一被告袁智驹,早前已定于11月8日与容一同受审。

案件编号:HCCC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