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迷涉大闹站长室案 车务督察供称:车长职员证能开动巴士
三名巴士迷疑为过足“巴士瘾”,涉嫌闯入站长室偷取巴士路线胶牌及路线图案,早前有一人认罪,今再有一巴士迷认罪,并称因为一时贪玩,穿上九巴的紫色外套,“偷架车嚟揸”;但另一被告仍拒认罪,并称当时在瞓觉,对事不知情。车务督察今(10日)供称,车长职员证已能开动巴士。
三名被告:郭俊廷,20岁;姚浩贤,19岁;及陈浩贤,22岁,被控串谋爆窃罪、入屋犯法等罪,指他们于去年2月12日爆窃屯门兆康站、良景邨巴士总站,和屯门站公共运输交汇处的站长室。其中郭早前已认罪,姚则今天认罪,陈否认控罪。
次被告认兆康站驾走巴士
次被告姚浩贤,今承认一项入屋犯法罪,及一项未获授权取用运输工具罪。控方案情指,姚于2017年2月12日,在屯门兆康苑巴士总站,偷取巴士路牌贴纸及路线资料纸。
认罪被告8月判刑
其后,姚又身穿紫色的九巴外套步往附近的巴士站,开往兆康苑巴士站,接载其同党至另外两个巴士站,最终驶往屯门紫田村,同党就将盗取了的物件放置一辆退役巴士内,其后被告便将巴士驶回原处。
姚在警诫下说:“我都系一时贪玩先偷架车嚟揸,比次机会啦。”法官将姚的案件押后至8月21日判刑。
车长职员证已能开动巴士
第三被告陈浩贤则否认串谋入屋犯法罪。控方传召九巴车务督察林栢基出庭作供,林称事发后有站长对他汇报,指屯门铁路站站长室遗失了门锁,密码锁亦有明显被撬开过的痕迹。他其后往兆康站及良景站调查,发现站内亦有路线资料牌遗失。
林称,现时车长以职员证拍卡于巴士八达通付款处,便能开动巴士,不需用车匙开动巴士,而巴士上亦设有全球定位系统,而车尾亦有开动巴士的装置,用以予维修人员使用。
第三被告与另两人晚饭后已回家睡觉
控方下午播放陈与警方的录影会面记录。陈称他与另两名被告郭俊廷和姚浩贤数年前一起玩电脑游戏认识,三人会相约吃饭。他称知道郭和姚合资买了一辆退役巴士,二人会打理巴士及洗车。他曾往参观巴士,但不知道二人买巴士用了多少钱。他又指,知道郭在旺角租了迷你仓摆放巴士零件。
陈称去年2月11日晚上他相约了郭在元朗吃饭,翌日凌晨回家,凌晨3时半已在家中睡觉。他称,同在家中的母亲并不知道他回家。
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DCCC 86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