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汉涉杀妻案 被告拥多个物业 月有使费3万 只给妻家用2千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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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汉涉杀争拗中杀死年轻19岁妻子续审,控方播出警方与被告录口供的片段,被告透露他虽然没有工作,但其妹每月给他3万元使费,他亦在中港两地均有物业,然而每月只给妻子2千元,妻子曾向他投诉不够用,他只叫妻悭住使,故妻想叫他卖走内地的物业,并想与他离婚。

被告关达仪否认一项谋杀罪。(资料图片)

被告关达仪,68岁,报称无业。他被控于2016年8月13日,在大角咀惠安街2至6号一盛大厦谋杀47岁妻子邓艮珠(下称:邓)。

被告在大陆认识其妻

控方下午在庭上播出被告与侦查警长邓洁雯的会面录像。被告称于2008年5月相识大陆女人邓氏,即女死者;二人于翌年1月结婚,邓每隔3个月来港照顾关及关母。邓于结婚前育有一女,现年十七岁的女儿于2010至2011年随母亲与被告同住,升中一时迁出上址。

从妹收3万 只给妻2千家用

被告的妹妹比他年轻9年,亦与被告同住,月入四万,每月支付哥哥3万。被告透露以往的工作搬搬擡擡,后有脚痛,2004年5月发现患糖尿病,其妹曾谓:“哥呀哥,点解咁危险嘅工作你要做?”被告患病后没有生计,却不允许妻子工作,每月从妹妹给予的3万中支取2000元予邓作生活费。邓曾向关表示每月2000元根本不够,指他刻薄;被告回应叫妻悭住使,又指自己患病、没有工作。

中港两地均有物业

被告在香港有两个物业,又于2004 年在大陆购入一项物业,买入价连装修费达100万。邓想将大陆物业出售,被告反对。夫妇二人常就此争拗,邓有离婚念头。

案发当日,邓于中午回家,二人又生纠纷。有人用刀插向邓的胸口,被告妹妹报警,邓送院不治。警方于事发单位发现长12吋利刀,后查阅闭路电视等调查。

女死者胸口两处中刀

警员指,到达案发楼层时,关坐于走廊,满身染血。另一警员告诉他,屋内一女子浴血躺于客厅,左胸有两处一吋刀伤。警员指关当时发抖,表现惊慌,冷静后回答他刚与妻子争执,并称不记得其后发生的事。警续问屋内发生何事,关称只记得二人纠纷,女死者争夺利刀,被告又自称胸口痛,手震,签不到控罪声明。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HCCC 29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