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以糖果诱6岁女童 带到厕格看著女童如厕兼非礼 判囚3年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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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留学的男大学生,返港期间以糖果诱拐6岁女童到商场的男厕,他并在厕格内,看着女童上厕所,并舔女童的私处。被告经审讯被裁定非礼罪成,法官判刑时透露,受害女童至今仍感到下体不适及有失眠情况,但指被告曾因严重腰伤而身心受创,故判被告入狱3年。

被告李健聪非礼6岁女童被判入狱3年。(资料图片)

男被告李健聪(25岁),被控一项非礼罪,案情指他在去年8月28日在将军澳新都城中心非礼女童X。

被告求情指背部曾严重受损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指,受害人创伤报告指,女童X并没有因事件受长远的影响。而被告的心理及背景报告显示,被告年少游泳时遇过意外,背部严重受损,亦对他有一定影响。而被告在本案发生后,没有抗拒接受心理治疗,态度谦虚,而且重犯机会不高。律师又指,本案不涉违反诚信,而女童的伤势可能非由被告造成,请求法庭考虑被告事后向警方投案,减省警方跟进案的程序,可轻判被告。

女童患创伤后遗症

惟法官判刑时指,女童X的创伤报告显示,X有创伤后遗的情况,会感下体不适,难以入眠,亦会感到焦虑。另一方面,被告母亲的求情信指被告难以返回台湾继续学业。法官认为本案量刑起点为3年半,考虑被告没有案底,及年少时遇上的游水意外,对其心理和生理的影响,终判处被告入狱3年。

女童回家称不想去公园揭发

控方案情指,女童X当日在公园玩耍时,被告给她糖吃,并带她入男厕,看著她小便,之后又舔女童的私处,然后把女童带回公园,并交回女佣手中。女童回家后向家人称不想再到公园玩,家人觉奇怪,追问下才知女童被侵犯及报警。

被告自辩称女童不肯入女厕

被告自辩时却称,他当日见女童跌倒,他扶起女童,又觉女童可爱,故请她吃糖,并在女童要求下一同在公园玩,之后女童称想小便,他未见女童的家人在旁,便带女童到公厕,但女童不肯独自入女厕,反而跟他入了男厕,又指女童是独自在厕格上厕所,他并没有非礼。惟法官并未有信纳被告说法。

案件编号:DCCC 101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