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每三个人一个有买医保 受保人通常要自付两成医疗费
立法会秘书处今日(3日)发表“香港的个人医疗保险”研究简报,指出香港人购买个人医疗保险愈来愈普遍,每三个港人一个有买医保,而年均保费十年累升86%至2016年的4,365港元。2015年住院索偿的平均帐单金额约为3万元,然而受保人平均只获偿付约80%住院费,其余约20%仍需要由受保人缴付。
立法会秘书处的“香港的个人医疗保险”研究简报指,2016年全港有240万人持有325万份个人医保保单,较10年前2006年只有135万人买个人医保上升78%;由2006年仅20%港人持有个人医保,已增加至2016年的34%,换言之每三个港人就有一个有买医保。个人医保的保费在过去10年增加近2倍至2016年高达103亿元,年均保费于同期累升86%至2016年的4,365港元。
索偿赔不足 平均要自掏钱包付20%住院费
2015年个人医保医疗索偿帐单总金额为53 亿港元,住院索偿的平均帐单金额为29,900元、门诊索偿为880元。个人医保受保人于2015年可获承保机构偿付住院费帐单金额的77%至85%,换言之受保人仍需缴付15%至23%住院费用。
医保对公营系统的分流成效有限
研究简报指,对公营系统的分流成效有限,虽然个人医保愈来愈受欢迎,2006年至2016年间,私家医院在住院病人出院总人次所占的比重由20%跌至18%;门诊比重亦由71%下跌至68%。报告续指,2006/07年度至2014/15年度期间,政府开支占整体医疗融资的比重虽下跌1.5个百分点,但减幅小于个人医保产品同期两个百分点的开支比重增幅及团体医保1.2个百分点的开支比重增幅,医疗保险把公营医疗系统分流到私营医疗系统的成效比例上偏低。
由公营系统转至私营系统 的分流效应弱,研究简报认为部分归因于营运个人医保系统的偏高 行政费用,它在2014/15年度高达39亿元,占个人医保开支的37%,而政府营运公营医疗系统的相应行政费用比重,则仅为1%。
自愿医保吸引力不足 报告料难达政策目标
虽然2019年将推出自愿医保认可产品,简报认为有关计划保费偏高、并无强制规定承保机构为消费者提供认可产品、无高风险池包底等等,若要达致3年内吸引150万人参与自愿医保的政策目标,甚具挑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