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税被批成效低 陈茂波回应三大疑问:不能只著眼现时
政府于上周公布六项房屋政策新措施,包括就向空置一年以上的一手私楼单位征收空置税,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7月1日)撰写网志,回应坊间对实施空置税的三大疑问,包括措施成效、是否应以“满意纸”作为计算界线,以及是否应扩展至二手的空置单位。陈茂波表示,政府不能只著眼现时约9000个一手空置单位,而应考虑未来房屋落成趋势,减少发展商以“唧牙膏”方式卖楼的空间,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他重申,要解决房屋供应失衡,最根本做法是要增加供应,希望社会能认清问题,决心合力解决问题。
政府上周公布六项房屋政策新措施,其中建议向一手空置单位征收应课差饷租值两倍的空置税,以及修改“预售楼花同意方案”,规定发展商每次推售住宅单位的数目,不能少於单位总数的20%。
财政局局长陈茂波在网志上重申,征收空置税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落成的房屋单位可予市民购买或租用,而非令楼市降温;政府亦留意到已落成但仍未出售的一手楼单位有上升趋势,由2013年的4000个,升至今年的9000个。
未来私楼落成量仍然高企
对于坊间质疑征收空置单位的成效,陈茂波就表示政府在考虑此项措施时,不能只着眼于目前已落成的一手空置单位,而必须考虑未来房屋落成的趋势,以及发展商手上持有可以随时出售的货量。
根据政府估计,未来五年落成量平均每年约21,000个,截止四月底,发展商手上可随时发售的单位达1.85万个,而符合申请“预售楼花同意书”的楼盘单位更达2.8万个,“有见及此,我们有必要采取前瞻性措施,促使这些供应能早日推出市场。”
至于会否将额外的税项加转嫁至买家身上,陈茂波强调影响楼价的因素众多,但最终仍然是取决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持货成本与将来出售的价钱无必然的关系。他举例指,过去一些低地价的楼盘,发展商开售时不会以“相宜”的价格发售,但当楼市下跌时,发展商更会以低于成本价出售。
发展商认为政府在计算空置税时应以“满意纸”计算,陈茂波认为并不适当,因为发展商获地政总署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并不需要取得“满意纸”或“入伙纸”,换言之,发展商可在楼宇落成前预售“楼花”。此外,现时的批地条款亦列明发展商须在48至60个内完工并取得“入伙纸”,否定须缴交延迟的补价金额,陈茂波认为空置税同样以“入伙纸”作为界线,能够完善确保政府供应的私人住宅用地,能够按时完工、再按时出售或出租。二手楼空置率仅约3%
至于有意见认为空置税应扩展至二手楼,陈茂波认为现时二手楼空置率只有百分之三点几,所以现阶段毋须针对二手单位提出相同措施。
陈茂波重申,要解决房屋供应失衡,最根本做法是增加房屋土地供应,“我希望整体社会都能认清问题,拿出决心,一同合力解决香港面对的房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