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生刀杀兄】官考虑被告囚终身监禁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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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押后明天判刑。(资料图片)

有吸冰习惯的无业男子,声称受冰毒影响,用新买鱼生刀在茶餐厅当众杀死与他无仇无怨的亲兄,虽然陪审团只裁定他误杀罪成,但暂委法官麦明康称考虑被告可能对公众的潜在危险,考虑判他终身监禁,故把案押后至明天(5月12日)以候精神科医生出庭作证。

被告曾文玮(39岁),被裁定于2014年9月24日在砵兰街一茶餐厅内误杀他的亲二哥曾永豪(42岁),陪审团认为被告当时出于危险行为下杀害其兄。

被告对公众有潜在危险

法官今早在庭上指,本案案情严重,认为被告对公众有潜在危险,被告在犯案发前曾到医院就医,曾在医院袭击病人及病人家属,之后再吸食大剂量的冰毒,之后更把兄长杀死。

法官指被告有吸毒习惯惯,但从没有想过要戒掉或治疗,担心他的暴力行为会对公众造成危害。

庭上亦透露,被告过往曾有七次案底,当中包括绑架及抢劫。他亦因吸食冰毒而患有精神分裂。

控方案情指,被告有吸冰毒习惯,他在案发前曾吸冰。被告当天,被告早上往买一把新的鱼生刀,之后约于健身中心当销售经理的二哥见面,声称要还钱给二哥,二人在茶餐厅见面时,被告突然然拿刀把二哥刺死,并在二哥胸部踢了一脚才离开。二哥后因身中22刀死亡。

被告当日下午单独到落马州,在那里见到警员后自首,当时被告仍带著他杀害兄长的鱼生刀。

被告自辩时称与兄关系良好,无杀兄的理由。当天买了鱼生刀因为嫌母亲用菜刀切鱼片太厚,故买刀给母亲做礼物。他称当天受毒品影响,听到二哥骂他是垃圾,一怒下拿刀把二哥杀死,又称临走时以为地上有石头,才踢了一脚,不知那是二哥。

法官在指引陪审团时称,若认为被告杀死其二哥是作出了危险行为,但没有严重伤害对方的意图,可考虑被告基于危险行为而判被告误杀罪成。

案件编号:HCCC19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