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加热烟】食卫局:不排除监管升级 将吸烟率维持于低水平

撰文: 朱韵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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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日前立法会提议修例,向电子烟、加热烟及其他新烟草产品作八大规管,但并非全面禁制。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今日(19日)讨论规管有关立法建议时,多名议员质疑政府政策建议倒退,由2015年建议禁制,到现在只规管不禁止,促港府全面禁止电子烟和加热烟。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徐德义回应指,现时建议的规管与传统香烟看齐,会密切监视将来会否有更多科学证据,不排除将监管升级。

加热烟烟弹(视觉中国图片)
徐德义回应指,会密切监视将来会否有更多科学证据,不排除将监管升级。(张浩维摄)
电子烟(视觉中国图片)

前卫生防护中心总监促全面禁止电子烟和加热烟

前卫生防护中心总监、香港社会医学学院院长曾浩辉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指,现时规管的做法与早前提出全面禁止有分别,担心只规管而不禁止的做法会令日后吸烟率不跌反升,促请港府解释原因,并促港府考虑全面禁止电子烟和加热烟。

此外,前线医生联盟、香港护理专科学院、理工大学护理学院副教授麦艳华、东华三院戒烟综合服务中心,亦去信立法会要求港府全面禁止电子烟和加热烟。

两年前港府考虑全面禁制电子烟

2016年6月,时任食卫局局长高永文回复立法会书面提问称,正与相关部门讨论立法的安排,期望可以于2016/17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条例修订草案作审议,全面禁制电子烟的入口、制造、销售、分发及宣传。

加热烟为毋须点火燃烧的烟草。(岑卓熹摄)

然而,食物及卫生局最新建议将修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以现时规管传统香烟的类似模式规管电子烟和加热非燃烧烟草产品,包括以下八项规管:

(1)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2) 禁止广告、促销和赞助;

(3) 除非在零售封包附有指定式样的健康忠告,否则禁止售卖;

(4) 禁止以销售机售卖;

(5) 禁止在禁止吸烟区使用此类产品;

(6) 规定须加上标签,包括标示含有焦油及尼古丁,并禁止作出任何没有科学证据支持的声称或暗示;

(7) 禁止在电子烟加入某些添加剂(例如维他命),令人以为这类产品具有健康效益或健康风险较低,并禁止产品以吸引的味道作为招徕和任何意味产品含有任何有吸引力的味道的促销;

(8) 就任何含烟草的部分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