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加热烟】烟草业反对监管跟随传统烟草 倡征税按危害性
政府计划管制新兴产品加热烟及电子烟,建议与传统烟草的规管看齐,包括要印有健康忠告、不准售予未成年人士,以及入口商要为烟草部分缴税。政府修例建议出炉后,医护界及烟草业今日(15日)分别会见传媒,隔空“过招”。
烟草业界表明反对部分建议,认为加热烟较传统烟支的危害少,征税不应与传统烟草相同,而电子烟不含烟草,强调应将两者与传统烟草产品区别,将它们纳入“其他烟草产品”或另设新类别。
食物及卫生局已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就电子烟、加热非燃烧烟草制品及草本烟加强规管,包括以下八个重点:
(a)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b) 禁止广告、促销和赞助;
(c) 除非在零售封包附有指定式样的健康忠告,否则禁止售卖;
(d) 禁止以销售机售卖;
(e) 禁止在禁止吸烟区使用此类产品;
(f) 规定须加上标签,包括标示含有焦油及尼古丁,并禁止作出任何没有科学证据支持的声称或暗示;
(g) 禁止在电子烟加入某些添加剂(例如维他命),令人以为这类产品具有健康效益或健康风险较低,并禁止产品以吸引的味道作为招徕和任何意味产品含有任何有吸引力的味道的促销;以及
(h) 就任何含烟草的部分征税。
烟草事务协会主席胡易梅今日(15日)与传媒茶聚时表示,同意政府建议禁止将电子烟、加热烟售予未成年人,但对其他建议的立场则视乎修例细节。她举例指,加热烟的烟弹(类似传统烟包)可印上健康忠告字眼,但不认为健康忠告需同时印在加热器、充电器上,直指其他国家和地区亦不会这样做,并指烟斗、打火机、卷烟纸现时亦不受规管。
促以危害程度征税 倡参考外国例子
至于征税问题,胡易梅欢迎就新兴产品的烟草部分征税,但强调应以其危害程度衡量税率。她指加热烟的危害物质较传统香烟减低九成,港府应留意其他科学根据,客观对待。港府有自行从市面上购买加热烟用作化验,她促请政府公开化验样本的牌子及数据,否则对烟草业界不公平。
胡指出,海外多个国家已将加热烟纳入“另类烟草”或新设“加热烟”类别征税,而税项是传统香烟的四成至六成,认为港府宜作参考。至于电子烟方面,她指部分含有或不含有尼古丁,并是以烟油产生烟雾吸食,而非烟草,征税时应视乎所含化学物的危害性。
食卫局指担心影响青少年 业界质疑家长式规管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曾表示,忧虑电子烟及其他新型烟草产品会成为开始吸烟的“门户”(gateway)。儿童及青少年一旦因吸食这些产品而成为习惯,有可能转为吸烟。陈肇始又称,世界卫生组织亦指出烟草商经常将新型烟草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与传统香烟相比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有害物质都没有安全水平,与其使用电子烟或其他新型烟草产品,最好还是戒烟。胡易梅则反驳,以业界掌握的数据,99%吸食加烟热、电子烟的人士是现有烟民,反问政府以家长式的方法处理新兴烟草产品是否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