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百科】预防长者求诊医疗券“一铺清袋” 消委会:可袋住先
消委会揭露有长者向中医求诊,5天药费连诊金竟索价4,000元,最终将其医疗券户口“一铺清袋”。由于当局目前并无意规管医疗券计划下各收费水平,亦未限制每次可使用金额,要防止户口“清仓”,究竟老友记可如何用得安心呢?
消委会综合了以下4大要诀,教大家善用医疗券,用得其所,当中包括提醒各长者医疗券只设累积金额上限,不会“过期”,以及医疗券适用于实质服务,但不可用于纯粹购买用品。
医療券以试验性质于2009年开始推行,其后2014年起恒常化,并加码至每年2000元医疗券金额,另受惠于今年《财政预算案》,各长者于今个月已获发一次性额外1000元。根据机制,长者只需向已登记参加计划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出示香港身份证,并签署同意书,便可使用医疗券。
医療券适用于私营或非资助医护服务,但不包括已获政府资助的公共医疗服务,例如由医管局向私营界别购买服务、住院服务、预先缴费医疗服务及日间手术程序,例如白内障手术或内窥镜检查服务等。欲查阅已登记的服务提供者名单,可按此。
一:不可用于纯粹购买用品
医疗券适用于已登记参加计划的服务提供者,例如私营西医、中医、牙医、注册/登记护士、脊医及物理治疗师等专业人士;但不可以用来纯粹购买用品,如药物、眼镜,海味或是医疗用品。
二:只设累积金额上限 不会“过期”
政府于每年1月1日将医疗券金额存入长者医疗券户口内,医疗券没有使用限期,但每个户口内最多可保留及累积未使用金额至5,000元。
长者可考虑先要求服务提供者协助检索医疗券户口结存,并确认该次扣减的医疗券金额后,才签署同意书。
每次长者使用医疗券后均会获服务提供者给予一张“医疗券使用记录”,分别列明扣减前、已扣减及剩余之医疗券金额,长者应该妥善保留有关记录。
三:亲友陪同尤为重要
长者往往难以自行判断所选医疗服务及用品是否恰当,较稳妥的做法是先与亲友或照顾者沟通,由他们衡量提供医疗服务商号之信誉、医疗服务之价钱及其适切性。亲友或照顾者应多留意长者的身体状况,考虑陪同长者接受治疗或检查,以及定期协助长者登入医疗券网站(www.hcv.gov.hk)或致电2838 0511查询其医疗券结存。
四:如有怀疑应向卫生署医疗券组投诉
卫生署有制定监察机制,以防止医疗券被滥用,市民可透过医疗券网站查阅已登记的服务提供者名单。如使用医疗券时遇上疑问,或怀疑服务提供者违反计划规定,可联络卫生署医疗券组(电话:2838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