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女童堕楼亡 申诉专员公署揭入境处“佛系”式不转介、不检控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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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5岁英菲混血富家女堕楼亡事件,揭发该女童出生以来,均无申领身分证兼未有返学,引起社会轰动,申诉专员公署事后主动作出调查,今(11日)发表报告,指坠楼事件发生前,入境处对逾期未办理出生登记个案的跟进工作的“不作为”令人咋舌,情况极度差劣,只流于机械式地寄通知书提醒有关父母,当中更有青年 20 岁始补办出生登记,公署认为入境处难辞其咎。即使事后入境处推出新跟进机制,仍尚有进一步改善空间。公署建议,入境处应与医院积极探讨解决呈报表住址欠全问题及提早介入逾期个案,入境处已按要求落实部分措施。

自1990年起,入境处过去15年共有 151 宗逾年仍未办理出生登记个案。(资料图片)

25年间151宗个案 出生12个月仍未登记

无证女童堕楼亡事件引发申诉专员公署对入境处进行调查工作,发现自1990年至2015年期间,逾12个月仍未办理出生登记的个案,共有 151 宗,虽然当中150宗已获转介至调查科跟进,但全数于2015年5月始有行动。换言之,在旧机制下,入境处从未对这批个案展开调查及提出检控。公署批评,入境处对逾期未办理出生登记个案的跟进可说是软弱无力,只流于机械式地寄通知书提醒有关父母;既没有转介相关个案予其内部调查科,更遑论提出检控,形容情况极度差劣。公署又认为,入境处旧机制不作为的程度,令人咋舌,更有青年 20 岁才补办出生登记,亦有7名母亲有超过1名子女未有办理出生登记,当中涉及 16 名婴儿,认为入境处管理层没有做好监管工作,没有过问和堵塞这种不作为的劣习,难辞其咎。

虽然堕楼事件后,入境处旋即检讨,并推出新跟进机制,除发出通知书外,入境处会于婴儿出生9个月后,将其父母资料备存至该处电脑系统,可进一步跟进,倘逾期15个月未办理,出生登记处会将个案转交入境处辖下调查科跟进,并考虑对有关人士提出检控。但公署审视后,认为仍有进一步改善空间,特别是个案大多涉及复杂家庭问题,认为入境处应尽快介入及探讨设立强制性通报机制的可行性。

申诉专员公署今(11日)发表调查报告,审视入境处对逾期未办理出生登记个案的跟进工作。(报告截图)

据《条例》新生婴儿须于出生42天登记

根据《生死登记条例》,新生婴儿的父或母,须在婴儿出生后 42 天内,于入境处辖下出生登记处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接受申诉专员公署的建议,并会作出积极跟进,努力优化和完善处理出生登记的跟进机制。本处并会加强宣传,使父母知悉为子女办理出生登记的法律责任及后果,以免父母因逾期办理有关手续而损害其子女的医疗、教育和福利等相关权益。

他表示,在检视旧机制后,入境处认为当中确有不足及不善之处,现时入境处会在婴儿出生9个月后仍未办理出生登记时,将有关父母的资料放进本处的电脑系统内,当他们申领身份证或旅行证件时,处理职员便会询问他们的联络地址及电话等,然后转告出生登记处,以便作进一步跟进。如有关父母一直没有回复,会将个案转交调查科跟进。另外,入境处已与社会福利署、教育局及警方建立联络机制,并会就特殊或可疑个案联络有关部门,以跟进相关个案。

2018年2月26日起入境处成立了一个专责工作小组,以跟进出生42天后仍未办理出生登记的个案,工作包括致电联络父母、翻查父母在本处的纪录及婴儿的纪录、将父母的资料放进电脑系统内以便在他们使用入境处服务时提醒他们,以及按程序寄出备忘通知书等。遇到个别无法以电话或通知书联络父母的个案,小组会直接按呈报表上的香港地址上门查访。如小组仍未能联络父母,个案便会转介调查科作全面跟进。自工作小组成立至2018年5月31 日,共处理611宗出生逾43 日仍未办理登记的个案,当中501宗已完成出生登记,另外3宗证实为夭折个案,余下107宗未登记个案中,96宗已成功与父母联络,11宗仍在尝试与父母联络中。

按现时的做法,若婴儿父母在婴儿出生42天内仍未为其办理出生登记,工作小组会发出第一封通知书给有关父母,并会致电尝试联络他们。如未能成功联络上有关父母,工作小组会立即将他们的资料输入电脑系统中,当他们使用本处的服务时,要求他们立即补办出生登记。如有关父母其后仍未办理出生登记,工作小组会在第一封通知书发出后三个月寄出第二封通知书,并安排人员按相关地址上门查访。若工作小组仍未联络上有关父母,个案会即时直接转交调查科作全面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