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安排复杂 罗致光指可让合资格长者获取最多
撰文: 杜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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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长者生活津贴本月起正式实施,明(4日)由社会福利署开始发放,并设追溯期,向去年底提出新申请的长者,补发至去年5月生效日的相关差额。
劳福局局长罗致光撰网志解画指,他认同将“生效”及“实施”日期分设两天的做法复杂,但由于社署更改系统需时,为免合资格领取津贴的长者“攞少了”,故采用最宽松安排。
换言之,原本领取普通长者生活津贴的长者,受惠于追溯期补发安排,今个月可获发超过14,800元的一笔过款项;未有领取社会保障津贴的长者,倘于去年底成功申请,今个月则可一次过获发近5万元。
高额长者生活津贴于2017年5月1日“生效”,2018年6月1日“实施”,罗致光解释,生效及实施日期不一,源于社署更改系统需时,但希望可让符合资格的长者获得最多津贴,故采用最宽松安排,设立追溯期,只要于去年12月底成功申请,便可获补发在去年5月生效日起计的相应津贴。
他又指,有关安排是在他上任前决定,他赞扬负责决策的所有政府同事,不避行政复杂及解说困难,而以长者最大福祉为前提,定下相关安排,“可以说是复杂得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