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拍照】证人见唐琳玲手机设在拍摄模式 唐质疑是证人的想像
内地女子唐琳玲涉嫌庭内拍照,被控藐视法庭罪的案件,今(31日)下午正式在高等法院开审。法官今早已读出指控,指唐手机发现3张庭内拍得照片,其中两张疑曾以微信(WeChat)上载。唐直认有拍照,但认为她没有犯法,故会坚持抗辩,法庭将传召5名证人。一名实习律师供称,当日见唐的电话不停震感烦扰,之后见唐把手机放在心口位置拍摄。另一证人亦见唐的电话设在拍摄模式,其萤幕并闪了一下,唐即质疑是证人的想像。
实习律师见唐电话不停震
实习律师薛旨呈供称,他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法律系,今年5月正式开始实习,占旺藐视法庭案其中一名主控官资深大律师杜淦堃是他师傅。
薛供称,他案发时到占旺藐视法庭案的28号法庭旁听,并坐在公众席尾3行第2个位,之后有一名年约30至35岁、约1.6米高、身穿蓝白连身裙的长发女子(后认出即被告唐琳玲)入庭并坐在他身旁。他指,在等候开庭其间,听到唐的电话不停震动,他感到烦扰而望向唐,并见到唐的电话显示微信朋友圈版面,并有两张相,一张为公众席筹号,一张为28庭法庭门口。
见唐举机至心口拍摄
薛称,他见到唐之后用右手举机至心口位置,并对准28法庭庭内中间位置拍摄,惟他觉得快将开庭而未立刻举报,而唐在审讯其间,其电话亦不断震动,他再望向唐,同样见到微信朋友圈版面。及至早上11时,法庭小休其间,他与其2位朋友再看到唐再对著28庭中间位置拍照,他便向师傅资深大律师杜淦堃讲述事件,而杜再向法庭书记投诉。
质疑证人未见唐用微信
唐在两名女惩教人员看管下,被安排在辩方律师席盘问证人。唐问薛有否在庭外见过她,薛指没有。唐又问薛是否肯定看见唐不断使用微信。薛指,自己没有说看到她不断使用微信,只是当他每次看过去,都见到唐手机上显示着“朋友圈”的版面。唐又问,如何能确定她在使用微信。薛指,他看到唐的手机萤幕顶部写着“朋友圈”,据他所指只有微信有朋友圈。他个人间中都会使用微信。
问证人是否有受庭内打字声骚扰
唐又问,当时薛有没有被庭内其他人骚扰,如电脑的打字声。薛指没有。唐又问薛当时是否有使用手机,薛指有,并将手机转换至飞行模式连接了法院所提供的wifi。
唐又问薛当时其实曾看到她拍照多少次。薛指看到两次,第一次见到她拍了两张,第二次见到她拍了一张。
另一证人见唐向法官方向作拍摄动作
律政司又传召另一名目击证人黄瑞欣作供。黄在庭上读出他早前向警方所录取的证人口供,黄在占旺清场藐视法庭案中,是其中一名律政司代表大状的徒弟,当日到庭听审。入庭时见到一名长头发、年约30-35岁的女子,坐在薛的右手边。其后,陈官宣布休庭10分钟,当时庭内全体人员站起来向法官鞠躬,当该名女士鞠躬后,陈官已离开庭时,她将在拍摄模式的电话拿在胸前,朝向法官方向,又见到她用手指按了萤幕下方一下,同时萤幕闪了一下,所以认为她在拍摄,并在其后告知案件的主控杜淦堃。黄确认,该名女子便是本案的被告唐。
唐质疑证人所见是想像
唐盘问黄时指,黄见到她的电话显示拍摄模式,会否只是黄的想像。黄指是他亲眼看见的。唐又问黄,有否见到她的电话底部有连接着其他东西,黄指当时见到唐拍摄后便很快收回电话,随后离开法庭,没有留意电话的其他特征,但应该是一部Iphone。黄亦有即场走到公众席上,指出唐当时所坐的位置,并示范当时唐拍摄的情形。
唐又问黄当时有否使用手提电话上网,黄答有,并将电话转至飞航模式,并连接了法院wifi。唐又问黄上网是做什么,黄回答指是回复电邮及讯息。
唐曾要求法官说普通话被拒
唐琳玲(35岁)今早在法庭上,已听得由法官陈庆伟亲口读出的指控,指她在2018年5月23日早上10时许,在高院12楼28号法庭内拍摄3张照片,其中两张更上载到微信。庭上有人目击到唐的行为。唐今早已在法官席前承认有拍照,但坚称无违法,更质疑证人说法,她亦曾要求法官庭上用普通话与她对话,但法官以其普通话水平十分有限为由拒绝。
案件押后至明早,律政司将继续传召证人,唐则继续被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