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拍照】内地女子唐琳玲未交5万保释金 法庭发出拘捕令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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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女子唐琳玲上周三(23日)涉在高院庭内拍照,上周五再出庭时,就她聘用律师的事搅出一场“闹剧”,最后法官陈庆伟决定把案件交警方调查,把案押后至6月15日再讯,并准唐以5万元保释候讯,惟唐未有交出保释金,法庭今发出拘捕令。最近消息指,唐于拘捕令发出后约4小时,便在金钟JW万豪酒店被捕,并会即押送到法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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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留下地址并不存在
律政司代表今指出,法庭准唐在72小内时缴款,惟期限已过,唐至今仍未交出款项。警方曾到唐留下的地址拍门,发现没有唐声称居住的单位号码。法官陈庆伟即发出拘捕令。
唐琳玲的背景一直扑朔迷离,她初时在庭上向法官自称法律人员,之后又改口称并非在律师楼工作,后来有传她是中铁建一名副总经理,但中铁建已声明从未聘请唐。唐曾称居住在金钟香格里拉酒店,之后又称事件被揭发后,已搬到朋友家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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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公然拍照后称喜欢拍便拍
唐上周三被发现在高院一法庭内拍照,当时正审理一宗占旺清场相关的藐视法庭案,法官即场问唐是否在拍照,唐坚持以英文回应说:“我喜欢拍照便拍照,我喜欢与法官拍照也可以。”之后又不断称,认为这是公开审讯,应该有高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