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涉杀鳯姐案 被告为自证无吸毒自咬大腿 又叫警员开枪杀死他

撰文: 汤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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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青嫖客涉后以生果刀刺毙来港仅1日的双程证凤姐案续审,案件今日(25日)在高院开审,控方传召案发后与遇见被告的钓鱼客作供,他称当日见被告情绪激动,又曾自咬大腿,并大叫:“我觉得好病啊。”之后又不见了被告,后来见被告全身湿透出现,声称曾跳海自杀,但因为懂得游泳,死不了,要称要找更高的地方再跳,至警察到场,又叫警员开枪杀死他。

被告陈鹏在高等法院否认谋杀一名妓女。(资料图片)

被告为自证无吸毒咬大腿

钓鱼客黄惠安供称,他在2015年8月26日在观塘码头与朋友钓鱼,期间遇上

被告陈鹏(23岁),被告扬言想自杀,黄问他原因,被告说他插伤了人,黄见被告情绪激动,尝试安抚他;又问被告是否吸了毒或饮了酒,被告说:“我最憎人哋索嘢。”他为证明自己没吸毒,更特意咬自己的大腿,然而大叫“我觉得好痛呀”。

突然全身湿透有青苔

后来黄与同行友人准备离开时,发现被告全身湿透,手上有青苔,他问被告发生何事,被告说刚跳海,并说:“我跳落海都唔死得,要揾啲高啲嘅地方走去跳。”被告又从地上拾起被弃置的油漆工具,黄及友人担心被告用作伤人,遂报警。

被告叫警员开枪杀他

驻守东九龙冲锋队的警员曾华供称,他接报到观塘码头时,见被告情绪非常激动,并喃喃自语说:“我喺深水埗用刀插咗个女人几刀,我一定要死,你畀枝枪我,开枪打死我!”期间,被告更称自己刚刚跳海自杀,但他懂游泳死不了,游回岸,被告手舞足蹈十多分钟,不断大喊大叫。

这时曾收到上级通知疑被告与谋杀案有关,便尝试替被告锁上手铐但不果,曾与两同袍合力将被告制服在地上,并陪同被告到联合医院,医生评定被告的精神状态不适合落口供,曾于是没有为被告落口供。

被告尿液显示曾服壮阳药

精神科医生刘婷供称,她案发后翌日在伊利沙伯医院接见被告,并称经电脑断层扫瞄后,证实被告脑部没异样;惟透过毒理测试后,发现被告尿液含有昔多芬,相信来自壮阳药“伟哥”;但她表示,文献没有记录该药与人的精神状况有关系。

刘又称,被告否认曾跳海自杀,只说想逃避。她与被告会面时,觉被告说话有条理,无妄想或幻觉;并且无证据显示被告患思觉失调。因此认为被告当时的精神状态,适合落口供及出庭应讯。不过由于被告曾提有情绪问题,建议被告收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接受长时间观察。

23岁男被告陈鹏,被控于15年8月26日在油麻地新填地街某唐楼单位谋杀女子李建风(45岁)。控方透露,死者于案发前1日持双程证来港,随即在上址卖淫。被告则指称是受死者挑衅才行凶。

案件编号:HCCC 11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