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拍照案】唐琳玲称法院内见人饮食上网 不认为拍照有问题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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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周司法机构收到陪审员照片电邮,高院今又出现一名操普通话女子在庭上公然拍照,该女子被下令今午返回法庭解释。女子唐琳玲向法官称,她在法院内见人食东西用wifi上网,认为众人皆违法,不明为何她拍照有问题。法官把案押后至周五处理,以让律政司决定如何处理。

自称是法律人员的唐女士下午返回法庭解释拍照事件。(王海图摄)

法院内见人饮食上网

疑在庭内拍照的女子唐琳玲,她跟从法官指示,下午四时许回到法庭时,自称是法律人员的唐在庭外称,这是她首次到法庭听审,她只是随意拣选了一宗与占旺有关的案来旁听。她觉得其他人都在法院内饮食、使用wifi,均是违反规定的行为,不明白所为她与其他人有分别。但她称已向律师查询,律师建议她亲自到庭见法官。

唐女士称律师叫她自己向法官解释拍照事件。(王海涛摄)

庭上投诉取1号筹却非首名入座

法官陈庆伟之后开庭询问唐有关她被指在法庭内拍照一事,问唐有何解释。唐全程以英文回答,称她拿了第一号公众筹旁听案件,但不知为何是最后才被安排进入法庭,又问:“Everyone should be fair, right?”随后又指法庭外有人饮食、使用wifi上网, 陈官即问:“因为有人做错,你都可以做错事?”女子又答:“不是”。

女子多次重复自己今以公众身份来听审,陈官问她有没有见到法庭外有不准拍照的告示,女子回答认为庭内所有的事情应该是透明的。

法官下令没收手机

陈官将事件交给律政司处理,星期五再处理有关事件。陈官下令将她的手机没收,交由法庭保管,又要她星期五准时到庭,否则将发拘捕令。

唐今天到高院听审的案件,是有关5名示威者,涉嫌于2014年11月占旺清场时,阻挠执达吏执法,因而被控藐视法庭案,该5人否认控罪。司法机构今早安排旁听人士均须在庭外取筹,才能入内旁听,唐女士声称她今早是公众席上,第一名取得筹号的旁听者,惟未有被安排第一个进入法庭。

唐女士多次强调她拿了1号筹。(许家希摄)

庭外高举公众席1号筹

唐早上与法官对话时,曾称她在律师楼工作。陈官下午叫她要好好寻求法律意见,惟唐又称她其实不是在律师楼工作。陈官最后称,认为她受过高等教育,又能说流利英语,建议她要寻找法律意见。

散庭后,女子欲离开法院,但见大批传媒追访,不想走出法院正门,与大批传媒在法院内扰攘良久。最终,女子走出法庭正门,多次重复自己是以公众身份来听审,又高举到庭旁听的公众筹指自己是持第一号筹的,但对记者提问,如知不知道法庭不能拍照、拍照的目的及拍了什么,均没有回答。

案件编号:HCMP 2917、2918、2925、2929、293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