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兴国际在港反告“Marvel之父” 指在美索偿10亿美元诉讼属恶意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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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创作了“Iron Man(钢铁奇侠)”、“蜘蛛侠”、“雷神”、“奇异博士”等著名角色,被称为“Marvel之父”的美国漫画家Stan Lee,早前在美国入禀告香港上市公司承兴国际旗下的Pow!Entertainment,并索偿10亿美元(约78亿港元),承兴日前在港入禀,指有关诉讼属恶意兼滥用诉讼程,就公司的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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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承兴国际控股,被告为Stan Lee。原告指,Stan Lee本月18日在美国提告Pow!Entertainment, 是恶意及非法,且意图损害原告的业务,而非为保护Stan Lee本人的合法权益。原告认为,此提告已影响原告及与原告有关系的第三方的业务,故入禀法院向Stan Lee追讨损失。
Pow! Entertainment由Stan Lee于2001年创办。现年95岁的Stan Lee于早前入禀美国法院,控告Pow!Entertainment,指其行政总裁Shane Duffy及Gill Champion在去年Pow! Entertainment遭卖给承兴国际控股时,以欺诈的手段让他签下其肖像及签名的独家使用权的合约,追讨近78亿港元的赔偿
案件编号:HCA11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