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卫局将每年更新公共运输设施禁烟范围
撰文: 朱韵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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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个小组委员会今日(15日)讨论《2018年吸烟(公众卫生)(指定禁止吸烟区)(修订)公告》。在席官员解释,今次就条例中的公共运输设施定义加入、修改及剔除禁烟范围,目标日后每年更新一次新的禁烟范围列表。
《2018年吸烟(公众卫生)(指定禁止吸烟区)(修订)公告》拟将5个公共运输设施列为禁止吸烟区、修订8个公共运输设施的禁烟范围、并剔除两个不再符合有关定义的禁烟区。修订会透过先订立后审议的进行,如获立法会通过会于今年7月31日生效。
食物及卫生局副秘书长(卫生)阮慧贤解释指,今次修订是剔除不再符合条例定义的禁烟区,例如何文田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巴士站搬了位置,所以将其剔除,今次修订并加入了合条例定义的新公共运输设施,目标以后每年恒常地更新一次新的禁烟范围列表。
控烟办:检控数字反映巡查见成效
卫生署控烟办公室主管李培文医生指,未修订条例前有242个公共运输设施属于禁烟范围,今次修订后将会有245个。就交通交汇处的吸烟问题,2015年2017年间,署方每年收到1,000至1,400多宗投诉;每年巡查1,800至2,380次;每年检控789宗至949宗。李培文认为,检控数字反映署方的巡查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