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业强:盼祖堂拥有的棕地为长远拥有资产 促政府考虑公私营合作
新界乡议局今日(12日)举行“安居立业、活用新界土地研讨会”,讨论活用新界土地,约有近一百人出席。新界乡议局主席刘业强发言时指出,本港有觅地建屋的必要,认同应进行广泛咨询。他又认为,释放乡村式发展用地,可用作公私营发展的用途,又指出在不损害新界原居民的传统权益下,新界原居民从来都抱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对如何善用新界土地持开放态度。
刘业强指出,以往政府思维下,无道路的地方都难以申请发展,但他认为政府应转换思维,要先处理社区设施及配套,他更以长洲及愉景湾亦可发展为例,建议政府为仍未有水电供应的乡村提供水电,以及将交通较为不便的地方改为安老需要的用地。他认为,粉岭高球、马会、南华会等用地对香港有一定好处,考虑到球场已有多年历史,有不少树木及墓地,提议可考虑发展粉岭球场附近的农地。
刘业强:建议公私营合作
对于有说法指,乡村式用地霸占土地,影响轮候公屋居民权益,刘业强澄清,不少发展式用地“三尖八角”,只属屋与屋之间的土地,又或是斜坡,形容乡村式用地占用闲置土地的数据存在“水分”。而大多棕地是祖堂拥有,受《基本法》保障外,原居民希望祖堂祖地是长远拥有的土地资产,认为收地不可行,故建议公私营合作 。
他建议港府向内地学习城中村的土地规划模式,推行城乡一体化。“土地是死的,人是生的,若要更有效用土地资源,关键是执政者的思维。”他又说,“在不损害新界原居民的传统权益下,新界原居民从来都抱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积极配合社会发展,对如何善用新界土地持开放态度。”
刘业强另建议,政府考虑释放接近路边、邻近有交通配套的乡村式用地,作公私营合作的用途,向高空发展,善用土地;他亦建议政府释放现时冻结、不能建丁屋或楼宇的非村间土地,考虑建高层大楼,当中包括让丁屋居民居住,例如是占地4公顷的上水天平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