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衣柜藏尸案】被告称看女友电话因好奇 不认为有侵犯私隐

撰文: 许家希
出版:更新:

港龙空姐陈曼仪于5年前疑被男友杀害而伏尸家中衣柜案,被告 今(2日)接受主控官盘问,称每个人都有好奇心,故会查看陈的电话,但否认这是“偷睇”和侵犯私隐。控方又问被告是否介意陈与其他男人来往,是否算是妒忌心重的男朋友,被告则同意。

被告莫俊贤曾指死者陈曼仪是他的“Miss Right”,惟问他陈的优点时,除了开朗便称想不到。(网上图片)

被告莫俊贤(30岁)被控于2013年12月4日,在荃湾荃威花园一单位内谋杀26岁女子陈曼仪(下称:陈)。

指陈若不想他看应改密码

被告称出于好奇心才查看陈的电话,又指陈都会查看他的电话,被告更称若陈觉得有问题,会自己转换密码不让他查看。

另外,被告同意自己的手机储存了陈公司内联网密码,但不同意自己会用电话查看陈工作的更表。

除了开朗想不到“Miss Right”的优点

控方又问他能否说出陈的优点时,被告指陈开朗,之后说:“谂唔到。”

被告早前自辩曾称,他往陈家找陈那天,陈知道他会取回颈巾,也会谈复合事宜,惟今天却指陈事前是不知道他准备谈复合。主控官质疑被告前后说法不同,又质疑陈当日下午4时半要上班,不可能会在如此短时间叫被告上她家谈复合,直指被告是自知口供不合理,故即时编作口供以自圆其说。被告不同意,又说不能回答陈的想法。

平日给家用情况无甚印象

主控又问被告平日给家用的次数,被告回答没有印象。控方追问是否因为很少给家用才没有印象,被告同意,又说:“有钱就畀,无钱就唔畀。”

聆讯下午续。

案件编号:HCCC24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