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本地象牙贸易 濒危物种非法贸易5月1日起最多可判囚十年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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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自然护理署今(23日)宣布,《2018年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修订)条例》在5月1日生效,将推展三步计划,以加强管制进口及再出口象牙及大象狩猎品,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贸易,以及加重濒危物种走私及非法贸易的罚则上限至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以期加强阻吓作用。

《2018年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修订)条例》在5月1日生效,将加强管制进口及再出口象牙及大象狩猎品,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贸易。(资料图片 / 余睿菁摄)

渔护署发言人表示,政府一直致力保护包括大象等濒危物种,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列明物种,在本港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规管。发言人表示,作为三步计划的首步,现时在《公约》下仍然容许进口、出口及再出口的大象狩猎品,以及《公约》缔结后的象牙,5月1日起禁止进口及再出口。

渔护署发言人又表示,第二步计划于8月1日推行,禁止缔结《公约》前的象牙进口及再出口,并向本地市场的缔结《公约》前象牙,施加许可证管制;而最后一步计划将禁止为商业目的管有任何象牙。整个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届时除“古董象牙”外,所有本地的象牙贸易将会全面结束。

渔护署、海关和香港警务处的多个政府部门会继续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打击象牙走私及非法贸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