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汉涉杀情妇案 被告向女儿认杀了女友 称往天堂著装多炷香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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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汉涉杀情妇案今(13日)续审,控方今传召被告的妻子及女儿出庭作供。被告女儿透露,被告事发后曾找她,除了交了些钱及戒指等东西给她,叫她“生生性性,好好生活”,他要“走佬”,又认杀了情妇杨秀瑜。数天后被告再来电,并说要“去天堂”,又叫她装多柱香给他,惟她觉父若为女人死不值。

被告梁耀强在高等法院否认谋杀同居女友杨秀瑜。(资料图片)

被告梁耀强,49岁,被控于2009年9月12日在长沙湾青山道和兴大厦一单位,谋杀35岁女子杨秀瑜。

被告在妻移居港时认识杨

控方传召被告女儿梁慧敏(下称:梁)出庭作供。梁称,2004年其母亲成功申请到香港居住,她便与父亲继续居于中国江门。其后被告与杨于江门认识并发展情侣关系。2009年,她与被告在母亲的帮助下亦成功申请来港定居,她和被告继续与杨同住。同年8月,梁称因为被告与杨称经济状况不好,难以负担供养她,着她搬走与母亲生活。

跪地向女儿说对不起

梁称被告在案发后曾找她,并叫她“生生性性,好好做人”,给予她一枚戒指、2千元港币及1千元人民币。被告又对她说杀死了杨,叫她“唔洗惊青,过一、两日件事就会有人发现”,并跪在地上对她说对不起。被告之后到了内地,并致电她说:“之后我都会去天堂,要上多柱香比我。”

觉父为女人自杀不值

盘问下,梁称在江门的时候,被告会带杨外出吃饭和玩乐。在港定居后,被告亦曾为买一张电脑桌给她而返回大陆问人借钱,又指三人同居时,是由父亲负责煮饭和洗衣服等家务,当父亲提出要她搬走时,被告亦有表现不开心。梁称,相信是杨的主意要她搬走。另外,梁称,当听到父亲对她说“之后我都会去天堂,要上多柱香比我”时,梁称:“唔想佢为左个女人自杀、唔值得。”

被告妻现另有男友

控方亦传召被告的妻子钟女士作供。钟称她与被告于1995年结婚,她2004年成功申请独自来港定居,2009年与被告关系转差,自己亦认识了另一位男朋友。盘问下,钟称她与被告开始结婚时皆开心,被告亦没有向她使用过武力。

案件编号:HCCC3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