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委会:企业就雇员薪酬达协议或触犯条例 陆颂雄表示欢迎

撰文: 王洁恩
出版:更新:

竞争事务委员会昨日(9日)就雇佣市场上的若干行为发表意见公告,提醒《竞争条例》同样适用于雇佣市场,若雇主之间如涉及合谋订定雇员薪酬协议、禁止挖角协议等资料,即有触犯条例。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对意见公告表示欢迎,又指“打工仔”处于弱势,议价能力及薪酬加幅不高,若公司之间可互相参考薪酬指标,他们即使“跳槽”也难以获得理想薪酬待遇。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对意见公告表示欢迎。(资料图片)

陆颂雄指出,劳动市场上“打工仔”处于弱势。他举例,港铁公司考虑员工待遇时,可参考另外28间具参考价值的大公司的指标性薪酬待遇,他认为或涉及“交换敏感资料”,形成劳动市场上薪酬待遇相若,故劳工即使跳槽,也难以获得理想薪酬待遇,“就算转工转嚟转去,都冇乜特别好嘅薪酬待遇”。

他促请竞委会跟进调查相关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和涉及公共事业的企业,过往收集业内或不同行业薪酬趋势,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从而削弱员工权益。他指出,2010年美国苹果公司与谷歌曾经私下协议,承诺互不挖角,相关行为也被裁定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他又指,工联会会将收集到的相关个案转交竞委会,也会与相关工会密切联系,进一步了解业内获取其他公司薪酬待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