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12年间多次违规改股权结构 通讯局严重警告

撰文: 梁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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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把违规情况归咎于前任员工的疏忽。 (资料图片)

通讯事务管理局裁定,有线电视在未经通讯局批准的情况下,由2003年9月30日至2015年11月2日这12年间多次改动其股权结构,因而违反其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条件第10.1条的规定。通讯局认为,有线电视作为持牌机构,有责任遵照相关规管要求,采取合理的审慎措施,尽力在完成其股权变动前取得通讯局的批准。尽管有线电视把违规情况归咎于前任员工的疏忽,但通讯局认为上述疏忽属管理层严重失误。经考虑有线电视违规的持续时间、严重程度和性质、类似先例及有线电视的申述后,通讯局决定就上述违规事项向有线电视发出严重警告,促请其严格遵守相关的牌照条件。

港台及无线违《电视节目守则》

此外,通讯局亦审议了三宗投诉个案,裁定违反《电视节目守则》,包括香港电台电视节目《左右红蓝绿》,有关反水货客示威活动中,一名女子以胸部袭击一名警务人员罪名成立,未有包含女主持以外的多方面意见;无线新闻中,错误报道某候选人于去年举行的区议会选举中当选;无线《东张西望》有关升降机事故报道中,错误比较两组升降机事故的数据。前两宗通讯局发出强烈劝谕,最后一宗则发出劝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