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钱4000】财政预算案派钱 首先要合乎4大条件 你有无份?
撰文: 罗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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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联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见记者,表示将向合资格人士派发一笔过4000元,申请者需于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无物业、无领取综援,无交薪俸税等,预计共280万人受惠,料涉约110亿元,预料于下个财政年度预算案前发放。
陈茂波今日会见传媒时表示,获发4000元的合资格人士,必需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于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持有香港身份证并经常居于香港;
2)在港没拥有任何无物业;
3)无领取综援、长者生活津贴、高龄津贴、伤残津贴;
4)2017至18无缴交任何薪俸税,并就此作出声明,或退税少于四千元,需出示税单证明。
陈茂波表示,预计共280万人受惠,料涉约110亿元。他又补充,部分市民拥有物业作自主用途,没有缴交薪奉税,而所享有的差饷寛免又或少于4000元,或需缴交薪奉税,但所获的退税得益亦少于4000元,在此情况下,这些市民亦可获得发当中差额。
下个财政预算案前发放
另外,陈茂波表示,预算案中向申领高龄津贴、伤残津贴等发放额外两个月的援助金,若有关额外发放的金额不足4000元,亦都会发获放差额,预料下个财政预算案前发放4000元;此计划会由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执行,会快尽公布细节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