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要求政府补贴薪酬差额 让残疾人士受最低工资保障

撰文: 余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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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士团体联同立法会议员张超雄(左一)及郭家麒(右一)开记者会,要求政府补贴残疾人士薪酬。(余秋婷摄)

最低工资自2011年实施以来,让基层生活得以提升,但在职伤健人士却未必受惠,因为他们会接受“生产能力评估”,经评估后,薪酬或会打折。谭女士因车祸以致左手、左脚及视力都受影响,经评估后只能领取70%薪酬,所以她现时时薪为最低工资的七折,即22.7元。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认为补贴可以鼓励残疾人士就业,释放社会劳动力。

在职伤健者望公众认同

在现行制度下,残疾人士为了更容易受聘,会接受“生产能力评估”,变相是自动减人工,以增加受聘机会。由政府认可的评估员按其工作表现评定其可获的薪酬。

谭女士期望政府补贴伤残人士,认同他们努力工作,为社会作贡献。(余秋婷摄)

现年55岁的谭女士于慈善机构分店任店务员,负责收银、执货等工作。由于她11岁时发生车祸,做脑部手术,影响神经线,以致左手、左脚难发力,日常生活亦只依赖右眼视力。 她于2015年3月进行评估,被评定生产能力为70%。店务员时薪为32.5元,但她只能获七成,即时薪22.7元。她一般每周工作5天,每天6-8小时,月薪约3100元,如果获政府补贴,预料每月多900元。“多一点钱,可以偶尔饮茶,多买一件衣服,我身上这衣服不过20多元。” 她期望政府有补贴,让她领取最低工资,认同她的努力。

补贴是双赢 既省钱亦释放劳动力

对残疾人士而言,工作不止是收入,也是尊严。
叶湛溪

香港复康力量会长叶湛溪指残疾人士了解自己生产力或较一般人低,往往自愿参与评估,但接受评估后,伤健人士最低只能领薪酬50%,会降低他们工作意欲。他建议政府补贴在职伤健人士的薪酬与最低工资的差额,“补贴是双赢的局面,政府可能补贴二、三千元,残疾人士就可以靠自己努力赚钱,政府亦省却综援资助金额。”

张超雄认为补贴差额可以鼓励残疾人士工作,亦增加商界聘用残疾人士的机会,长远而言,可以释放劳动力。(余秋婷摄)

张超雄指如果最低工资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基层生活,反问:“那么残疾人士的基本生活保障又如何?他们同样要食饭、生活。”他又认为社会追求效率、生产力,因而避免聘用残疾人士,若单单就一间公司而言,聘用残疾人士的生产力可能较一般人低,但宏观而言,当所有机构、企业都愿意聘用残疾人士,是增加社会整体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