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家者辛酸有谁知? 与妻分居五旬汉露宿天桥:只能偷望女儿放学

撰文: 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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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的一贯政策,是确保不会有人因政府执法行动而无家可归,但本港寸金尺土,许多无家者因无法负担昂贵租金而选择流落街头。陷于社会边缘的无家者数目近年持续增加,不少无家者的背后,都有自己有家归不得的辛酸。在港岛区行人天桥露宿多时的五旬汉阿昌,与妻在教育女儿问题上出现严重分歧,引致不欢而散,最终把公屋单位留给妻儿,自己却离家走到街头露宿。阿昌至今仍未办理与妻子的离婚手续,故公屋户籍的户主名字仍是他,无法申请其他公屋及综援等社会援助。纵使处于两难局面,他却坦言没所谓:“(不离婚)唔想伤害个小朋友,好似无咗个家庭咁,怕伤害到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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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昌(左一)指,两周后返回天桥后更不时有警察来“查牌”,更揶揄他们在天桥上搭帐幕是否要“占中”。(欧嘉乐摄)

近年有增无减  社署数字4年增近4成

近年本港无家者的人数有增无减,根据城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城青优权计划”分别在2013年和2015年进行了“全港无家者人口统计行动”,当中指出无家者人口由2013年的1,414人,上升至2015年的1,614人,增加逾14%。社署的资料显示,2017年全港无家者人数为1,075人,较2013年的780人加37%。

在港岛区行人天桥露宿多时的阿昌指出,3年前与妻子在教育女儿问题上出现严重分歧,更不时经常产生误会,引致不欢而散。他离开居所后开始露宿生活至今。

警方“查牌”揶揄是否要“占中”

阿昌指,即使在天桥生活多年都未能适应,在街边的车辆、马路等发出的声响都使他不能入睡,每天仅能休息约两小时。他忆述,过往曾遭政府人员清场,当天巧合下著大雨,须带著“家档”离开天桥,四出寻找新“居所”、情况坎坷。两周后当他返回天桥栖息,不时却有警察来“查牌”(即查身份证),揶揄他们在天桥上搭帐幕是否要“占中”。

阿昌至今未处理和妻子的离婚手续,故名字仍在公屋名册上。(欧嘉乐摄)

记挂女儿   “见得一面得一面”

阿昌称,目前妻儿仍住在公屋,而他离家后已没有跟家人联络,至今仍未办理离婚手续:“唔想伤害个小朋友,好似无家咁。”他指出,不时会走到女儿的学校附近,躲于暗角偷看女儿放学:“见得一面得一面,有得望吓都好开心。”

他坦言,因未办妥离婚手续,故公屋户籍仍有自己的纪录,无法申请其他公屋及综援。他续称,曾与社署职员解释,惟对方坚持要有太太的签署才可申请。他指,明白社署跟程序做事,但却没考虑申请人的处境。

与天桥无家者关系犹如兄弟姊妹

阿昌亦指,曾到不同地方露宿,而最终选择天桥作为他的“家”;他解释指,自己与天桥无家者已建立深厚的感情、互相照顾,更形容大家的关系犹如亲兄弟姊妹,更打趣称:“𠮶个红色头发女仔(无家者),我睇住佢大呢!”

阿昌笑称,自己负责天桥清洁工作,确保地方整洁减少对他人的影响。(欧嘉乐摄)

阿昌现时在一间慈善机构担任兼职清洁员,在3月初更凭自己双手,成功搬到大角咀的月租床位。他表示,目前兼职薪金仅得4,000元,而床位租金则约3,000元,生活捉襟见肘,更自嘲自己是“月光族”:“有困难都要靠自己努力!”

阿华指,妻子于4年前主动提出离婚,他在翌年离开居所到天桥露宿。(欧嘉乐摄)

过来人阿华:“无同家人讲去咗边.....”

曾在同一下天桥生活的,还有57岁的阿华,但他因身体关系,已告别瞓天桥日子约一年。

他称,妻子于4年前主动提出离婚,女儿随母亲生活,而他则于翌年离开居所到天桥露宿。阿华表示,在天桥露宿逾1年期间,拒绝跟家人接触、刻意收藏起自己:“我无同佢哋讲我去咗边,佢地咪揾唔到我啰,费事佢哋担心。”

他续指,曾从事清洁工作逾10年,更试过同时做3份兼职,每天仅于天桥休息数小时后,便匆忙离去上班。被问及为何不入住单身人士宿舍,他坦言目前政府资助的宿舍住宿期仅6个月,这意味著无家者在半年后便要离开,认为住宿期太短:“6个月之后可以去边?”阿华约1年前不小心跌倒在地上,因而影响到他今后的活动能力。不良于行的他不能继续工作,于去年在机构安排下入住私营安老院。

城大的相关研究指,露宿年期的平均数为5.1年。(欧嘉乐摄)

研究:露宿年期的平均数为5.1年 约半数受访者露宿期逾10年

根据城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城青优权计划”(2016)全港无家人口统计行动(HOPE)2015调查中指出,被访无家者数目最多的地区是九龙西,特别集中于深水埗。在街头的露宿者数目由 942 名减至 780 名,减幅为 17.2%。24 小时快餐店无家者则由57名大幅增加至256名,增幅为 3.5 倍。

在研究中,被访无家者露宿年期中位数为8年,露宿年期的平均数为5.1年。其中50人(13.5%)的露宿期少于6个月;117人(31.5%)的露宿期为6个月至5年。其余205人(55.2%)的露宿期超过5年,当中182人(49.0%)的露宿期更超过10年。

吴卫东指,政府应检讨目前非长者单身人士配额及计分制,增建更多公屋一人单位。(欧嘉乐摄)

非长者单身人士的公屋配额约2,200个 吴卫东:应检讨配额及计分制​

社区组织协会社区组织干事吴卫东指出,资助宿舍的住宿期为半年,而部份非资助宿舍则为3个月。他批评现时的宿舍住宿期短,难以让无家者处理他们的问题,如申请公屋等,使不少无家者在离开宿舍后,负担不起㓥房的租金,须面对“再露宿”的问题:“1个深水埗50呎㓥房租金都要3,500蚊,有返工嘅露宿者,都好难负担得起。”

吴卫东又称,每年给予非长者单身人士的公屋配额约2,200个,认为政府应检讨目前非长者单身人士配额及计分制,增建更多公屋一人单位。他举例指,若1名30岁的单身人士申请公屋,按现时计分制来计算,约须等候26年才有机会“上楼”。

吴卫东重申,政府应担当主导兴建社会房屋角色,不应交由非政府组织负责。(欧嘉乐摄)

他重申,政府应担当主导兴建社会房屋角色,不应交由非政府组织负责;他认为政府有能力于半年内增建5,000间社会房屋,如把空置单位及棕地兴建更多社会房屋,改善香港的房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