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家者辛酸有谁知? 与妻分居五旬汉露宿天桥:只能偷望女儿放学
撰文: 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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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的一贯政策,是确保不会有人因政府执法行动而无家可归,但本港寸金尺土,许多无家者因无法负担昂贵租金而选择流落街头。
陷于社会边缘的无家者数目近年持续增加,不少无家者的背后,都有自己有家归不得的辛酸。在港岛区行人天桥露宿多时的五旬汉阿昌,与妻在教育女儿问题上出现严重分歧,引致不欢而散,最终把公屋单位留给妻儿,自己却离家走到街头露宿。
阿昌至今仍未办理与妻子的离婚手续,故公屋户籍的户主名字仍是他,无法申请其他公屋及综援等社会援助。纵使处于两难局面,他却坦言没所谓:“(不离婚)唔想伤害个小朋友,好似无咗个家庭咁,怕伤害到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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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昌现时在一间慈善机构担任兼职清洁员,在3月初更凭自己双手,成功搬到大角咀的月租床位。他表示,目前兼职薪金仅得4,000元,而床位租金则约3,000元,生活捉襟见肘,更自嘲自己是“月光族”:“有困难都要靠自己努力!”
他重申,政府应担当主导兴建社会房屋角色,不应交由非政府组织负责;他认为政府有能力于半年内增建5,000间社会房屋,如把空置单位及棕地兴建更多社会房屋,改善香港的房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