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小学泄试题案 控方求高院改判3老师及另1人有罪 案押后判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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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基督教会协和小学3名女教师,于2014年涉用手机拍下小一叩门试题后外泄予朋友、旧同学等,让部份学生准备,及后三人及一名获试题的小学女教师被裁定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事后申请覆核定罪败诉,今(20日)于高院案件呈述上诉,控方指,涉案教师案发时明显是不诚实,亦知道泄漏的是实际试题,并要求法官指示原审裁判官改判被告有罪。法官押后裁决。

次被告曾咏珊(左)及第三被告黄佩雯(右)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资料图片/梁芷君摄)

4名被告依次为在协和任教的3被告郑嘉仪(38岁)、曾咏珊(35岁)、黄佩雯(41岁),及次被告旧同学余玲菊(37岁)。

指3老师曾拍下试题

控方指,首三名被告分别在招生会议其间用手机拍下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之后发送给中间人,再经他们广传给其他人,而第四被告余玲菊则自次被告手上获取试题,再将有关试题存入电脑转发他人。

控方指行为明显涉不诚实

控方指,众被告案发时的行径明显涉不诚实,她们均知道有关试题是机密文件,又透过中间人发送,并提醒收到试题的家长在面试前一天与学生温习,惟原审裁判官却错误裁定控方未能举证,故要求法官指示原审裁判官改判众被告有罪。辩方则回应指,案件争议点为众被在案发时告知不知有关试题为实际面试用的试题,及涉案文件的内容是否试题。

控罪原指4 人于2014年6 月13 日,为使他人获益不诚实使用智能电话,即在简介会上拍下叩门试题。

案件编号:HCMA46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