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影少女谋杀案 无业汉囚终身 官斥被告无人性对社会极危险
无业汉相约15岁少女到旺角寓所“私影”,因不满少女没换上圣诞服饰,突然用茄汁樽狂扑她头,再用胶纸封她脸及头,又她绑手脚及用尼龙绳箍颈,然后向她肛门狂灌鹿茸大补酒,少女无反应后,用行李箱把少女运送到酒店奸尸。无业汉裁定谋杀罪成,法官今依例判他终生监禁,又直斥被告毫无人性,在少女生前死后都肆意凌辱,认为被告对社会来说极危险,绝对是每个家长都不想其子女在社交网站会遇到的人。
37岁被告刘璋辉被控于2014年12月8日,谋杀私影女模特儿郭惠明(15岁)。
斥被告对少女无丝毫怜悯
法官薛伟成判刑时指,被告声称案发时有幻觉又听到一把声音叫他要“血祭”,及斩郭的尸首,惟被告在案发后的录影会面中未有向警方提过,亦未有小榄的精神科专家提过。薛官明言他并不接受被告所言,从他引诱死者到住所,及将她带到酒店再弃尸,被告一直表现镇定,可见被告是有计划及案发时头脑清晰。
薛官又指郭年轻,在事件中被杀很无辜,被告在案发时对她没有丝毫怜悯及人性,更暴力地折磨她,斥责被告是所有父母均会害怕子女在网上交台平台会遇到的人,对社会构成极度危险。
官叹社交媒体有黑暗的一面
薛官留意到被告在案发时,与郭透过微信认识,并在判刑时特别引述一位关于网上罪案的作者的评价,指社交媒体虽然方便沟通及通商,惟有其黑暗面,甚至令犯人可跨地域犯案。就本港情况而言,现任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于2013年亦曾公开指,针对少女被性侵及恐吓的刑事案件有上升趋势,而警方亦非常关注该类以少女为目标的网上罪行,警方、教育局及社署亦有举行大型宣传活动教育年青人,及在网上世界如何保障自己。
认为交友程式未尽力保护青少年
薛官亦特别要求警方与网络供应商及社交程式,就向青年人使用相关服务时发出警告一事作跟进。而涉案的交友程式微信亦向法庭指出,他们有提醒用家要小心使用程式,惟没有向他们发出警告。微信代表亦指,当接获投诉,他们亦会作跟进,必要时会删除用家帐户,而遇上疑似罪案亦会报警。
惟薛官认为该些网上交友程式及平台未有尽力保护青少年,除执法机构外,他们亦是重要的一环。薛官又指,平日街上亦有不同标示警告大众要小心危险,及提醒大众有关的法律,惟网上世界却未有同样标示,故他认为有需要改变,以打击同类罪案。
延伸阅读
在少女失知觉后再性侵
控方开案陈辞指,案发当天下午,郭应约与被告私影,并协议500元拍摄2小时。被告之后带郭到他其旺角甘芳街住所,因郭不愿换上圣诞服饰让他拍照,他便用一茄汁樽扑打她的头,又用胶纸及索带绑她手脚,及用索带勒她颈,再用胶纸包封她的头及脸。被告并指曾向郭灌中国酒,到她失去知觉后,被告便脱掉郭的衣服,并对她的私处施行暴力侵犯。
被捕后爆曾两度奸尸
控方指郭当时可能因颈及喉咙被扎,且口鼻被盖,最终窒息致死。被告又发现郭没呼吸心跳后,将她塞进行李箧内,带到旺角豪畔酒店,期间因为“咸湿”及“唔想嘥”而曾两度奸尸。他自辩时又称,被捕后还押小榄期间,神曾对说他犯了误杀,叫他坚忍受审,并说有闭路电视拍下案发过程,“睇返就知系精神病人做”,不知为何没呈堂。
惟曾诊治被告的精神科医生,却指被告只是有自闭倾向,能分辨谋杀及误杀,认为被告犯案时并无精神病。
案件编号:HCCC36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