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影少女谋杀案 陪审团一致裁被告谋杀罪成 官指案件恐怖无人性

撰文: 梁芷君
出版:更新:

无业汉相约15岁少女到旺角寓所“私影”,疑因不满少女没换上他准备的圣诞服饰,涉嫌用茄汁樽狂扑她头,再用胶纸封她脸及头、绑手脚及用尼龙绳箍颈,然后向她狂灌鹿茸大补酒,并把少女放入行李箱并带到酒店,在少女毫无反应下非礼、性交甚至肛交。无业汉否认谋杀,自辩称当时精神病发,更指神说他只犯误杀。5男2女陪审团今早11时半退庭商议,约两时半已迅速达成裁决,并一致裁定被告谋杀罪成,法官形容案件恐怖无人性,把案押后至周五判刑,但明言被告难逃终身监禁的刑罚。

死者郭惠明往私影时遇害。(网上图片)

37岁被告刘璋辉被控于2014年12月8日,谋杀私影女模特儿郭惠明(15岁)。

官质疑社交媒体是否有警告年轻人

法官指本案是没有人性及恐怖的谋杀案,被告对郭作出令人呕心的侵犯,为人冷酷无情,案发时引诱郭到其住所并大肆袭击,定必会判他终身监禁。法官又提到被告透过社交媒体认识郭,并要求控方确认有关的社交媒体有否警告年轻人,特别是防范如被告这样的人。

调查人员:天有眼

控方提到被告过往没有案底,具文凭程度,被捕时曾向警方表示没有精神病。

本案为第二次审讯,据了据,死者的家人在审讯其间一直心情沉重,并关心案件发展,而调查人员亦乐见被告罪成,直言感到“天有眼”。

在少女失知觉后再性侵

控方开案陈辞指,案发当天下午,郭应约与被告私影,并协议500元拍摄2小时。被告之后带郭到他其旺角甘芳街住所,因郭不愿换上圣诞服饰让他拍照,他便用一茄汁樽扑打她的头,又用胶纸及索带绑她手脚,及用索带勒她颈,再用胶纸包封她的头及脸。被告并指曾向郭灌中国酒,到她失去知觉后,被告便脱掉郭的衣服,并对她的私处施行暴力侵犯。

被告刘璋辉用来把死者尸体运走用过的行李箱。(梁芷君摄)

被告自爆曾两度奸尸

控方指郭当时可能因颈及喉咙被扎,且口鼻被盖,最终窒息致死。被告又发现郭没呼吸心跳后,将她塞进行李箧内,带到旺角豪畔酒店,期间因为“咸湿”及“唔想嘥”而曾两度奸尸。

自辩称神说他只犯误杀

被告自辩时指,被捕后便遭还押小榄,又指神说他犯了误杀,叫他坚忍受审,并说有闭路电视拍下案发过程,“睇返就知系精神病人做”,不知为何没呈堂。

案件编号:HCCC36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