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黄柳权:本地立法原则 须遵循国家法律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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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办副主任黄柳权表示,《国歌法》在本地立法,须按照全国人大常委订立的《国歌法》制定,其方向明确,亦没有其他方向。
身在北京的港澳办副主任黄柳权称,《国歌法》在本地立法,须按照全国人大常委订立的《国歌法》制定,方向明确亦没其他方向,他又指国歌本身是国家象征,每个人都应尊重国家象徽,对尊重国歌法有共识,用什么文字表达只属技术问题,故立法时的条文“很好写”。
被问到是否将内地的《国歌法》百分之百搬到香港实行,他指这点没有疑问,他强调所有本地立法的原则须遵循国家法律。至于一些形式上如何落实,可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具体规定。
他又提到,国歌法在内地实施多年,未曾有中小学生被抓去坐监,故不会有香港中小学生误堕法网的问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