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补选】谈修宪、23条立法 建制候选人答案有几“标准”?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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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和建制各有不同的政治敏感词,谈论时经常出现顾左右而言他的画面。《香港01》就对双方各挑选两个敏感词,向泛民和建制派协调出来的候选人发问,建制候选人要面对的是“修宪连任”和“23条”。
中共中央提出修改宪法,其中最受关注的建议是将宪法中,“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删去,意味国家主席连任不受限制,舆论褒贬不一,候选人在此议题的立场备受关注。
而候选人就《基本法》23条的立场,往往成为民主派狙击建制派的焦点议题,随著“港独”、“自决”等议题在港发酵,建制派和中方人士要求今届政府就23条立法的声音甚嚣尘上。
到底三名建制派直选候选人,包括工联会邓家彪、民建联郑泳舜和新民党陈家珮,如何应对上述两大敏感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