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专访】陈曼琪倡港公务员 须通过国家宪法考核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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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11名“新丁”中,陈曼琪是唯一拥有法律背景者,她的目标除了是成为中港沟通的桥梁,亦希望加强香港对国家宪法及《基本法》的推广工作。
陈曼琪于北京接受《香港01》专访时表示,香港学生除了学习《基本法》外,亦应了解宪法,建议当局为自愿参与的学校提供教材,以“先行先试”方式让学生学习宪法;又认为日后公务员亦须通过宪法考核。

陈曼琪认为,教育就是吸收知识,宪法和《基本法》属于国家的法律,亦是知识的一种。(李伟欣摄)

陈曼琪除了是区议员和中小型律师行协会会长之外,最为人熟悉的是她于2014年雨伞运动,站在旺角街头宣读禁制令,被当时参与占领行动的年青人指责她为“民建联律师”、“对政府唯命是从”。 4年后,她一跃晋身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有份投票表决国家宪法的修改法案。 

作为人大代表“新丁”的陈曼琪,形容自己是个“勤力的学生”,随身携带《中国人民其和国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十九大报告关键词解读》,且写满笔记。

决心成为中港沟通桥梁的她认为,若香港要落实“一国两制”,抓紧大湾区的发展机遇,港人就要全面掌握宪法和《基本法》,而具体可从两方面入手,学校教育和公务员培训。

陈曼琪认为香港学生除了学习《基本法》外,亦应了解宪法。 (资料图片)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31条授权中央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陈曼琪说,香港大部分人对于宪法的了解就只有第31条,但她认为宪法中的序言、第6条、第11条、第63条及第67条,分别讲述宪法的背景、社会公有制、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的职责等都非常重要,“过去只说最底层的《基本法》难以全局地去看,但现在我们不能不全局地去考虑,因为香港要融入国家的发展中。”

她建议将宪法和《基本法》推广至校园,由教育局制定教材,提供资源等诱因鼓励学校自愿参与,当推行一段时间后,长远便可写入教材之中。此外,她又认为,特区政府的领导班子,以至一般的公务员,都需要对宪法有所认识,故现时的公务员综合招聘考试除了《基本法》外,亦要加入宪法测试。 

第13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推11名“新丁”中,陈曼琪是唯一拥有法律背景者,她的目标是除了是成为中港沟通的桥梁,亦希望加强香港对于国家宪法及《基本法》的推广工作。(陈曼琪提供)

被问到但凡与中共有关的教育工作,会否担心都被冠上“洗脑”之名时,陈曼琪认为,教育就是吸收知识,宪法和《基本法》属于国家的法律,亦是知识的一种,反问“唔通学习中英数又是洗脑?”;她认为若有人真的要为此冠上罪名,就是别有用心,上纲上线。 

要成为中港的桥梁,除了向港人说明如何利用大湾区的优势、改善民生外,年青人的声音亦不容忽视。4年前的占领行动,陈曼琪以律师的身份,冒雨站在旺角街头,与一群参与行动的年轻人对峙,倘若禁制令是高墙,年轻人就是鸡蛋。

陈曼琪认为,最近发生的DQ情况,以至产生港独自决的声音,亦是由于年轻人欠缺国民教育,对宪法和《基本法》了解不足所致,“要怪责的除了是一小摄鼓吹港独和自决的人外,阻挠推行国民教育的人亦有责任。”

陈曼琪在36位人大代表之中,算是较年轻的一位,访问开首记者问她,当选后的感受和理念,陈曼琪瞪大眼睛说:“作为人大代表,我希望改善港人生活,让香港人觉得幸福”。但对港人来说,怎样才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