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员睹物思前度 偷3套空姐制服满足特别嗜好候惩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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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员辩称挂念任职空中服务员的前女朋友,四度偷行李取得三套空姐制服。(资料图片)

文员两年间四度在机场巴士,偷去四名国泰港龙航空及国泰航空职员的行李箱,其后警方在其家中搜出三套空姐制服。他今日(4月15日)在荃湾裁判法院,承认四项偷窃罪。

被告佘君杰(39岁)报称文员须向受害人赔偿11,050元,法庭拒绝他保释外出,须还押监房,等候心理报告结果,4月29日判刑。

控罪指被告于2013年9月至去年6月,四度登上来往香港国际机场的巴士,偷去四名国泰港龙航空及国泰航空职员的行李箱,里面有三套女空中服务员的制服、一套男空中服务员制服及各人财物,总值11,050元。其中被告在去年6月,4天内两度犯案。

被告去年在机场巴士偷去航空公司职员行李,警方查看闭路电视后被揭发,并到其家中搜索,起出四名航空公司职员行李,当中有三名为空姐,一名却为空少。

求情称犯案时心理病态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指,被告于2013年曾与任空姐的前女友订婚,却放不低过去。他对制服存有特别嗜好,偷窃得来的物品对他没有任何价值。他犯案时心理有病态,睹物思人。辩方律师指被告望寻觅心理治疗多时,但政府心理治疗服务排期需时,要求法庭先索取心理报告,才作判刑。

裁判官郑纪航引述上诉庭一宗超市偷窃案例,认为本案同样滥用乘客对巴士制度的信任,上诉庭案例可作15个月监禁,而本案涉及四项控罪,故明言或会重判。

案件编号:TWCC75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