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远涉披露冯程被查案 称报案觉闷于FB贴文 认为调查不受影响
社民连主席吴文远涉透过电台节目及facebook等,披露女高官冯程淑仪正被廉署调查,因而被控。吴今(7日)就案件在东区法院出庭自辩,并称当天在廉署人员要处理文件,他觉得很闷,故在等待期间于facebook贴文,但强调他发文的原因是基于公众利益,想公众知道廉署将对冯程立案调查,并欲借助传媒的第四权,向政府及当事人施压向公众交待,并认为不会影响调查。
吴文远(40岁)被控3项披露调查人身分等罪名,指他在2016年4月5日至5月24日间,明知或怀疑正有一项被指称或怀疑已犯《防止贿赂条例》(第201章)第II部所订罪行而进行的调查,在无合法权限下,而透过新闻媒体、Facebook、Twitter和Instagram,向公众披露民政事务局局长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是廉署调查目标。
公布事件希望廉署严肃处理
吴文远今出庭自辩称,他向廉署举报事件,是因为他认为难以透过立法会的机制去迫使政府跟进事件。吴又称,社民连的成员如要出席活动,都会通知传媒到场采访;事发当日亦打算跟传媒说希望廉署会严肃处理案件,同时亦希望涉案的人可以向公众交待。
面书贴文因为“很闷”
吴续称,当日到廉署落口供时,因为廉署人员要处理文件,故在fb发布贴文指自己“好很闷”,“有人话小弟知名度低、趁依家推下自己个page先”,他这样写是要嘲讽自己,及强调自己当时真的很闷。他称自己不是当事人,对案情亦一无所知,故认为他向传媒交代冯程淑仪被立案起诉不会影响廉署的调查。
否认贴文为推广专页
吴接受控方盘问时,同意被投诉人若知道自己正被调查,被投诉人会主动消灭证据。控方亦问他是否记得廉署人员有提醒他不可向任何人披露案情,吴称事隔良久已不记得。
吴又称,即使知道不可以披露,但基于事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都会照样向传媒讲及事件。控方指他在facebook上发布贴文,是要推广他的个人facebook专页,并非关乎公众利益,吴称绝对不同意。
控辩双方将于3月9日作结案陈词。
案件编号:ESCC10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