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Sogo门外铲伤8人案 官指被告说谎误导法庭 判入狱8月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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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锣湾崇光百货前年11月感谢日期间,有的士在日间失控铲上行人路冲入人潮的,8名途人被撞倒,2人多处骨折受伤,另有一男童被撞至抛起。七旬司机上周认危驾,更指为闪避冲出马路的途人才做成意外。案件今在区域法院判刑,官指被告明显为想减轻罪名说谎,是加刑因素,判被告入狱8个月,罚款$4000元。

被告刘永思由囚车押走。(洪业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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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刘永思,现年72岁,被控危险驾驶导致他人严重伤害罪,以及两项使用非在良好及可使用状态的车辆罪,指他于2016年11月12日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危险驾驶,导致邓冠强及潘宗业身体严重受伤。另外,他被控违法在安全带上加装夹子,的士计程表齿轮箱亦缺少了封盖。

官斥被告明知身体不好仍驾驶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在警诫下称是因为想闪避冲出马路的途人才撞上行人路,但法官指被告明显是为了减轻罪名而说谎及误导警方,是加刑因素。另一方面,被告明知自己身体状况不好,案发时更不停咳嗽,但仍驾驶,导致意外亦发生,令两名途人严重受伤,需判处监禁式刑罚。

法官指第一项控罪的量刑起点为15个月,考虑被告认罪及他的健康状况,扣减部分刑期,最终判处被告入狱8个月,及需就另外两项控罪罚款$4000元。

被告刘永思认危险驾驶被判入狱8个月。(资料图片)

一男童被撞至抛起

案情指,被告案发当日早上约10时驾驶的士沿轩尼诗道行驶,停在崇光百货对开行人过路处前,再次发动的士后,左边车头突然撞到路边栏杆,继而铲上行人路,先后撞到8名行人,包括一名男童,被撞至抛起并跌倒地上。

2人伤势严重

案中两名男子伤势较重,其中一人左肱骨、右膝胫骨及左肘骨折,须要打石膏和接受手术,做物理治疗后左上肢和右膝仍有间歇性痛楚,活动幅度有限。复康一年后伤势虽大有改善,但步履仍微拐,步行须拐杖辅助。另一名伤者则擦伤手肘、右膝触痛、内科副韧带撕裂,须接受手术和物理治疗,现已痊愈。

案件编号:DCCC 70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