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图书馆偷拍女同学裙底 遭发现跪地求饶 判感化15月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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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去年于大学图书馆内偷拍女同学裙底,被女同学发现后跪地道歉,被控一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今被裁判官判处15个月感化令。裁判官钱礼劝吁被告好好珍惜机会。
被告梁津南(23岁)已毕业,他被控在去年5月18日,在港大郑裕彤教学楼一楼吕志和法律图书馆内,用电话偷拍女同学裙底。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指,被告的感化官报告正面,报告反映他已感到悔意,亦从事件汲取教训,现时亦有接受辅导。裁判官接纳感化官报告,判处被告15个月感化令,其间须遵循感化官指示。
被发现称好大压力
控方案情指,案发当日下午2时许,23岁女事主X独自在涉案图书馆看书,突感觉背后有怪声,她回头见被告从她身后书架伸手以手提电话偷拍她的裙下,即走到被告身旁并问他在做甚么,被告回应说:“对唔住!我好大压力!屋企冇钱,我final year(大学最后一年)啦!手机里面你啲相我会delete(删除)晒佢。”
X着被告不要删相,因她要报警,被告即跪下求饶,求她不要报警;警方到场后,被告已删除照片,惟在警诫下承认曾偷拍。
案件编号:ESCC 335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