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尸情杀案】女死者曾服大量药物致死 同住男友改认袭击囚1年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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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怀疑女友出轨,以螺丝批袭击女友,女友事后死亡,女事主被发现时更是裸身躺在床上。建筑工原被控谋杀罪,案件今在粉岭法院再提讯,控方透露报告显示女死者胃内有大量药物,法医认为袭击非令死者致死原因,故改控被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被告今承认控罪,被判入狱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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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徐清龙,42岁,承认于2016年3月16日在大埔富亨邨袭击谢美欣(28岁)。
女事主曾进戒毒所
控方案情,谢与被告案发前一年认识,二人成为情侣。谢于去年2月从戒毒所获释后,搬到被告于大埔住所与被告同居。案发当日中午,被告致电报警,并称谢在单位内昏了过去,救护员到场见谢被棉被盖著,当时全身赤裸且无知觉,但身上有多处瘀伤,四肢及脸上有明显伤痕,即把谢送院。
被告认曾用螺丝批打事主头
被告被警员查问时,承认报警前一个多小时曾与谢起争执,因他怀疑谢与他人有染,他曾用风筒及螺丝批打谢,他指谢先打他,他才拿起螺丝批及风筒还击,并打谢的头及面,谢便昏过去了。被告又说:“佢畀绿帽我戴,佢仲打我先,我嬲得滞,我先用螺丝批同风筒打佢个头,之后佢晕左,我就报警喇。”谢于同日下午二时许证实死亡。
控方今在庭上透露,谢的验尸结果显示,她胃部有大量药物,直接死因是吸入胃部的容物、头部的伤势及药物中毒并发所致,但无证据显示死者直接因袭击致死,控方因而把原有的谋杀罪名,改为袭击伤人罪。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指,被告是建筑工人,有一对子女。案发时因一时冲动,犯案后十分后悔,而且被告被捕后已被还柙11个月,求裁判官轻判被告。
案件编号:FLCC10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