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休班警认袭击妻家亲友 兼刑毁电器 被判入狱6星期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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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轻度抑郁的男警与妻子分开后,疑就照顾两名女儿的问题与外家争执,并涉于休班期间涉连番袭击和恐吓外家的亲友,及到亲友的家中毁坏电器。今裁判官指控方证人的口供存有疑点,判处被告两项刑事控吓罪名不成立。另外,被告需就两项早前已承认的袭击罪及刑事毁坏罪,罚款2000元及入狱6星期,同时亦需向事主赔偿$1300元。

被告余海坤在粉岭法院否认刑事恐吓罪。(资料图片)

被告余海坤,39岁,报称警员,被控于上年11月4日袭击和刑事恐吓男子朱赞熹。被告亦被控于同日在某单位内损坏陈卓飞的抽湿机、电风扇和木门。被告又涉于同月六日刑事恐吓男子陈树荣。

裁判官分析案情时指,被告在庭上表现相当造作,在审讯期间一直细心留意庭内情况,但上庭自辩时则多次闭目,而讲及自己在两名女儿面前与他人在大街上吵架时,更无缘无故哭起上来。

官指两证人口供有疑点

但是,裁判官指事主朱赞熹,即被告太太的表弟亦有针对被告,证供前后有矛盾。同时亦不能确定两名控方证人是否有曾说过挑衅性的说话,故两名证人的口供均出现疑点。基于疑点利益归被告,判处他两项刑事恐吓罪名不成立。

被告经历车祸脑部受创

就被告早前已承认的袭击罪及刑事毁坏罪,其代表律师呈上多封由被告、父母及被告同袍所撰写的求情信,多指被告热爱其工作,过往工作良好。其代表律师又指,被告是历经车祸后,受抑郁症及脑部创伤后遗症影响才犯案,若被告被重罚,可能会令被告失去长俸,请求法官轻判。

裁判官判决时斥被告害怕因案件若被重判,或会失去警队的长俸,是一个本末倒置的求情理由,因为被告犯案就应受惩罚,若因此而失去长俸完全是自招,与人无尤。

考虑事主伤势不重

另外,裁判官指不接纳被告是因精神受病影响而犯案,因所有的专家报告都没有支持此说法。裁判官指被告是为受同事爱戴的警员,考虑受袭的事主伤势不重,判处被告就一项袭击罪罚款2千元。裁判官指另一项刑事控吓罪案情较严重,需判处阻吓性刑罚,但考虑被告的身体状况,判处被告入狱6星期,同时需就破坏外家亲戚家中电器,向外家赔偿1千3百元。

案件编号:FLCC 456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