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禁区海水养食用水产 北角何炳记遭钉牌
撰文: 黎梓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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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专卖活鱼及水产动物的“何炳记”因使用禁区海水饲养,今日被食环署取消牌照。
涉事店舖“何炳记”,位于北角渡海小轮码头西翼11号舖,因使用禁区的海水饲养拟供人食用的活鱼及活的介贝类水产动物,违反持牌条件。持牌人去年12月已被法庭罚款1,500元,食环署指因有关违例事项同时违反持牌条件,在持牌人被定罪和完成相关程序后,正式取消其牌照。由定罪至取消牌照前,食环署亦有派员巡查及监察,确保“何炳记”采用合法来源的海水饲养活水产动物。
据“何炳记”网页称,该店已开业逾30年,不但协助顾客处理在该店购买的海鲜,亦有预订及速递海鲜服务,该店更有办理海上及陆地放生服务。食环署表示,《食物业规例》禁止任何人抽取、供应、交付及使用指定禁区的海水饲养活海鲜,而指定的禁区范围包括维多利亚港、十四个避风塘、香港岛(包括鸭脷洲)沿岸地区及新界西面,包括青衣沿岸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