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章明未有向岭大申报“秘捞” 大律师指岭大可追讨

撰文: 冯普贤 陈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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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机会主席陈章明,被揭发未有向岭大申报,担任国力博士课程导师。(岭南大学网页图片)

昨日(4月12日)履新的平机会主席陈章明,被《苹果日报》揭发他在2013年在岭南大学出任社会老年学讲座教授时,收取费用替“博士工厂”国力书院代理的菲律宾太历国立大学(Tarlac State University)出任论文导师。岭南大学指未有接获陈章明与太历国立大学有关的校外工作申请,有执业大律师指暂时事件不涉及刑事,但岭大可追讨损失。

陈章明于太历国立大学指导涉嫌提前毕业的民建联区议员郑琴渊,并且收取8千元指导费用,而郑琴渊在报读太历博士课程时,曾就读岭南博士但未能毕业,当时陈章明亦担任其导师。

陈章明谎言被拆穿

陈章明昨日早上指该课程是岭大社区学院与太历合作课程,并已向岭大社区学院作申报。岭大回复《香港01》时表示,每年均有向全职员工发电邮提醒,需遵照守则申报校外工作,但未有接获陈章明从事与太历有关的校外工作申请,而且岭大及其社区学院,与太历国立大学一直没有任何合作关系。

昨晚平机会回复查询时,承认陈章明是应国力书院校长李以力邀请,出任郑琴渊论文导师,与岭大无关;并且指出陈章明曾收取香港管理专业协会港币8千元,作为指导论文费用,有向税务局申报。此回应即间接承认,陈早上声称的岭大社区学院与太历的合作关系,并非事实;同时代表了,他昨早表示担任国力论文导师无收取薪金一说是谎言。

根据资料显示,岭大过去未有接获陈章明教授从事与菲律宾太历国立大学有关的校外工作申请。个别全职雇员从事的校外工作是否需要作出申请,需视乎有关校外工作的性质及其他具体情况而定,严格根据既定审批程序处理。就教职员从事校外工作事宜,岭大不会就个别个案作出评论。校方亦不会评论个别学生在岭大就读的情况。 一直以来,岭大与菲律宾太历国立大学(Tarlac State University)并没有任何合作关系。
岭南大学回复《香港01》查询

大律师:岭大可民事追讨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以暂时披露的资料,未能锁定为刑事案件。“一段而言,学校和老师之间有教学合约,简单来说即雇佣合约,即使他(陈章明)出去‘秘捞’,也只是涉及民事违反合约事件。岭南大学可以作民事追讨,(因为)如果他是破坏了合约,那他在外面赚到的钱,是须要拿出来;而如果岭大有任何损失,他也须要赔偿给岭大。”

平机会委员周浩鼎表示,陈章明应向委员及公众全面交代事件,说明究竟是人为疏忽还是刻意漏报;他希望对方尽早与委员会面,以释疑虑。他认为,现阶段未至于要求陈辞职,“不能未审先判,应该给予对方机会解释,再作判断。”

国力被称为“博士工厂”,涉嫌买卖学位,并替学员推前入学日期。(国力书院网页截图)

前主席王见秋曾下台

2003年时任平机会主席王见秋,被揭发在担任法官期间,接受商人刘銮雄馈赠与其女儿王颖妤的头等机票,先后到内地、欧洲及美国旅行,更向司法机构申领旅费津贴17万元。最终王见秋于舆论压力下宣布辞任平机会主席,但律政司其后指证据不足不作起诉,司法机构亦只要求王见秋退还17万元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