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拟将五个体育馆作竞赛场地 方便举办大型体育比赛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拟将港岛区的中山纪念公园体育馆、九龙区的石硖尾公园体育馆、新界西的荃湾体育馆、新界东的调景岭及马鞍山等五个体育馆,作为竞赛场地,以方便举办更多大型体育比赛及活动,推广社区的体育文化。康文署计划于上述五个体育馆,推行较具弹性的订场措施,包括放寛团体预订不可超过每个场地每月繁忙时段总时数的二分之一等,正进行相关的咨询工作。
根据现时租用体育场地指引,体育总会等团体在预订体育场地时设有限额,预订不可超过每个场地每月繁忙时段总时数的二分之一。此外,每个场地的同一时间,团体预订不可超过设施数目的一半,以预留部份设施予个别市民使用。
然而,康文署表示,有不少体育总会及学界反映,大型赛事一般需安排于设有较多观众座位的场馆举行,但在租用该等场地时,受到有关团体租订限额规定,令一个赛事需分开多日进行,令赛期延长;或需要同时在多个不同场地进行赛事,令主办团体在安排赛事上欠缺灵活性。
因此康文署现正计划分别于港岛、九龙、新界东及新界西四个区域各选定一个体育馆作为竞赛场地,包括中山纪念公园体育馆、石硖尾公园体育馆、荃湾体育馆及调景岭体育馆,另马鞍山体育馆则适用于残疾人士团体举办赛事。
康文署表示,选择条件包括体育馆的主场面积可作两至三个篮球场、观众席提供逾1000个座位、地理位置及交通网络较为方便,以及备有合适举行大型比赛的配套设备等。
除将以上五个体育馆作为竞赛场地外,康文署亦会推行较具弹性的订场措施,放寛团体预订不可超过每个场地每月繁忙时段总时数的二分之一,以及每个场地同一时间,团体预订不可超过设施数目一半的限制。
而在上述比赛场地被租用作举行大型赛事时,康文署表示,会尽量保留同区毗邻体育馆内一定数量的设施供个人租订,而以全区体育馆计算, 于繁忙时段供团体预订的节数,仍维持于不可超过每月繁忙时段总时数的二分之一,以平衡及配合团体与市民的不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