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补选】陈国强网上多番称非港独 选举主任反驳:片面之词
311立法会补选候选人简介会于今晚(1 日)举行前数小时,新界东参选人陈国强终收到选举主任回复参选资格,惟被裁定参选提名无效,成为今届补选被DQ的第四人。
陈国强前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因支持港独被DQ,根据选举主任的解释,陈国强今次被DQ的原因同样与港独有关,指陈国强出席过“香港独立”的集会并发言,即使自去年十一月起发文称自己“非港独派”,选举主任认为只属“片面之词”,不相信陈国强真心改变意向,因此不接纳他真诚地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裁定参选提名无效。
根据选举主任给予陈国强的通知书,陈国强在2016年被DQ的原因,是当年他曾向选举主任递交信件,指自己虽然已在表格上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但仍然继续和主张推动香港独立。陈国强其后就解释,他所指的“港独”是“独立于共产统治”。
选举主任续指,陈国强当年以讲者身份出席由香港民族党的集会,发表有关“香港独立”的言论,选举主任又引用报道,指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表示,集会的主题是“捍卫民主,重夺主权”,而该集会被称是史上首个“香港独立”的集会。
选举主任又表示,留意到陈国强自2017年11月起多次在Facebook贴文,表示自己不是“港独派”,并再次解释“港独”是“独立于共产统治”。
在今次补选,陈国强再次签署声明和确认书,承诺拥护《基本法》,但选举主任仍然去信要求陈国强解释“港独”的定义。不过,选举主任认为,即使陈国强提出反驳,指“港独”实为“独立于共产统治”,但过去一段时间,即2016年8月起至最少2017年11月内的行为,仍然令人怀疑其在提名表格和确认书内,以及在网上宣称的新意向。
选举主任亦指出,留意到陈国强是从2017年11月起以片面之词宣称转变意向,是当局宣布会举行补选,出于自身考虑下才作的决定,希望得到选举主任有利的决定。
因此,连同收到的法律意见,选举主任不认为有足够理据接纳陈国强转变意向,故不接纳他真诚拥护《基本法》、保证效忠特区政府和签署的声明,裁定他的提名无效。
新界东补选参选人还包括陈玉娥、邓家彪、范国威、方国珊和赵佩玉,另外,刘颕匡亦被取消参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