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区议员遭黑衣人阻开会 陈淑庄拟提紧急口头质询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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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0名民主派东区区议员前往出席区议会大会时,遭4名身份不明人士阻碍进入会场。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今日(31日)表示,任何人在未获合法授权之下,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已触犯《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她又指,会就事件在立法会提出紧急口头质询,并去信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要求交代事件。

东区区议会昨日发生冲突,10名民主派东区区议员以及黄之锋(中)等人欲进入区议会会场时不得其门而入。(李泽彤摄)

报名参选港岛补选的香港众志周庭日前被裁定提名无效,丧失参选资格。10名民主派东区区议员昨日计划于区议员大会上,向DQ周庭的关键人物、港岛区选举主任兼东区民政事务专员邓如欣提出质询。惟10名泛民区议员在会场外遭4名身份不明,未出示证件和标识的黑衣人阻挡,未能全部进入会场,导致会议人数不足流会。

事件中未能进入会场的区议员中,包括郑达鸿、黎志强等4人来自公民党。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认为事态十分严重,因阻碍区议员进入会场的人士未佩戴任何名牌,但就配备耳机,显然是有组织的行动。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谭文豪表示,黑衣人阻碍议员开会的做法如同大陆城管。他指出,建制派过往在区议会也曾加插一地两检等全港政治性议题的讨论,质疑泛民议员就DQ周庭向民政专员提出质询就被阻止,连会场都无法进入,做法极为荒谬,更涉嫌违法。

陈淑庄补充,指从当时东区民政事务处职员的表现,显然黑衣人是受指派阻碍议员进入,当局必须厘清4名黑衣人是否公职人员或获授权执行职务,并交代黑衣人的权责从何而来。她强调,如果有关人士没有合理合法被指派工作,而作出阻碍区议员进入会场的行为,可能触犯《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3条,即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至于公民党会否向警方报案,她就指被阻碍的区议员会再作商讨,决定是否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