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政策.来稿】应增加青年宿舍及延长居住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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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颜汶羽(青年民建联主席)

政府自2011年宣布推行青年宿舍计划,至今有关计划已敲定发展6个项目,涉及2302个宿位,但最快的项目也需于2018年中才落成。笔者希望政府加快兴建青年宿舍的进度及增加青年宿舍数量,并要求放宽租住期最多五年及要求申请人放弃轮候公屋的规定。

现今楼价高企,现行青年宿舍计划只有五年的租住期,青年人根本无法储得首付上车。政府应考虑放宽有关规定,将五年居住期延长至十年,让青年宿舍居住人的收入及资产能够有合理及充份时间积累,为日后置业做好准备。

青年宿舍计划推行至今,暂时共获六个非政府机构参与,最快的大埔墟宝乡街2号项目预计也需于2018年中才落成,而占计划过半宿位之元朗马田壆十八乡路项目,预期更要2020年中才有望落成。笔者真的希望政府能加快有关进度,令合资格申请人能尽快入住,减轻他们因市值租金不断上升而多付租金的财政压力。

此外,笔者多次建议政府可参照港人首次置业上车盘,透过地价、卖地条款等,让私营发展商在兴建楼盘时,将部分地方兴建青年宿舍,令青年宿舍住户既可同时享受屋苑的配套设施,亦可解决土地不足的问题,加快青年宿舍的建筑量,也不影响公营房屋的供应量。

同时,现时青年宿舍租金定为市值租金六折,连同管理费,一人单位月租估计最少二千元,对青年人是有一定压力。相反,政府厘定青年宿舍租金时,不应以市价作参考,而应以青年的承担能力作参考,这与现时公屋租金的厘定方式是一致的。

笔者再三强调青年宿舍是让青年人可以选择一个独立生活空间,予香港新一代可以以一个较低廉的租金,向政府租用青年宿舍,但在限期后必须离开该单位,期间青年人便可积累财富以便支付日后买楼的首付,以提升日后置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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