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被DQ】学者指基本法无赋予选举主任DQ权 林郑未回应

撰文: 李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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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主任以香港众志以采用“民主自决”党纲为由,“DQ”立法会港岛补选候选人周庭,而早前有法律学者指,《基本法》中没有明文赋予选举主任权力,可按政治主张取消参选者资格权力的条文。
特首林郑月娥今(28日)出席一开幕礼后,被记者问到政府是以甚么法律理据取消候选人参选资格,她未有作出回应。

港科院今(28日)举行“名师高徒”导师计划启动礼,由林郑月娥主礼。(卢翊铭摄)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早前表示,去年人大就《基本法》104条释法第一条,确立了立法会议员的参选要求,即必须拥护《基本法》。但他认为人大释法与选举法未有充分衔接,至今仍未有条文明文赋予选举主任,可以政治立场判断参选是否拥护《基本法》并取消参选资格的权力。

林郑月娥今日出席活动时被问到,究竟政府以甚么理由取消香港众志常委周庭参选港岛区补选资格,她未有回应便离开。

港科院今(28日)举行“名师高徒”导师计划启动礼,由林郑月娥主礼。计划邀请33位科学家及工程师为128名对科学有兴趣的本地高中学生担任两年义务导师,受邀导师包括前中大校长沈祖尧、香港大学微生物学教授袁国勇,以及本身是香港工程师学会前会长的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丈夫潘乐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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