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养殖场】渔护署接走26只濒危物种 其他动物命运如何?

撰文: 邓栢良 鲁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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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乡石田村揭发濒危动物养殖场,规模犹如“小型动物园”。警方以涉嫌管有濒危物种、管有受保护野生动物罪将姓蔡场主及姓黄职员拘捕,二人虽获准保释,但养殖场恐无法再经营,大批受保护动物亦未知何处归宿。
由于部份动物属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或II的濒危动物,未必可以安排市民领养,如渔护署无法寻找适合的机构接收,这批珍禽异兽究竟何去何从?渔护署指于两个处所发现26只濒危物种,及7只怀疑受保护野生动物,现时动物由渔护署及本地动物救援机构暂养,并有合适的设施及人手以及专业的知识去照顾该批动物。嘉道理农场亦表示已接收部分动物。

渔护署人员昨日及今晨于现场检走40多只动物。(赖南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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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行动于八乡村屋及动物善终服务公司内发现400多只动物,渔护署暂时仅带走其中40多只,当中包括7只普通家禽鸽及鹅,其余为受保护及濒危动物。而未被带走的主要包括一些较大型的动物,如中华鲟等,并不轻易搬离村屋,人员仍在要研究如何将其他动物检走。而且相关部门亦要寻找适当的机构及空间安置动物,故现时仍有部分动物留在村屋内。

26只濒危动物被检走 渔护署及救援机构暂养

渔护署发言人指,署方于两个涉事处所发现26只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而怀疑非法管有的列明物种,包括水濑、懒猴、豹猫、巨蜥、凤头鹰、黑池龟等。另外行动中渔护署亦有发现7只怀疑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包括两只果子狸、3只红颊獴及两只赤腹松鼠。

行动中检走的动物现时分别于渔护署的动物管理中心、濒危物种资源中心及本地动物救援机构暂养,并有合适的设施及人手以及专业的知识去照顾这批动物。个案将由警方作跟进调查。渔护署又指根据资料,昨日行动中所搜查及检获动物的两个处所并未领有动物售卖商牌照。

渔护处检走濒危动物列表

濒危物种

数量

《公约》附录I/II

水獭

2

有待确定

懒猴

1

附录I

豹猫

4

有待确定

巨蜥

1

有待确定

凤头鹰

1

附录II

麻鹰

1

附录II

黑池龟

1

附录I

灰林鸮

2

附录II

褐林鸮

1

附录II

苍鸮

7

附录II

大鲵/娃娃鱼

4

附录I

朱林氏原鲃/ 七线巨鲤

1

附录I

如用作非商业用途 需证明合法来源

渔护署指《公约》列明物种的进口、出口、再出口及管有均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条例》)管制,根据《条例》任何人管有附录I或活生的野生附录II物种作商业用途,必须事先领有本署发出的管有许可证;管有附录I或II物种作非商业用途,无需申领管有许可证,但管有人必须能够证明该物种有合法来源。如非按照《条例》的规定而管有任何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万元及监禁两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另外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附表2所指明的任何本地野生动物,任何人如违反以上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

嘉道理农场已接收部分动物

《香港01》今日尝试向多间机构查询,会否考虑接收该批动物。嘉道理农场发言人表示,渔护署昨日已将部份检获的动物,交由农场代为照顾,惟暂时不便透露接收的物种及数量,至于日后会否代渔护署照顾该批动物,仍有待商议。另外,爱护动物协会则表示,该会主要接收猫狗等动物,没有职员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及经验照顾该批濒危动物,故渔护署现时并没有将该批动物交予协会照料。据了解,政府部门已联络海洋公园,商讨接收动物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