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僭建】屋宇署接纳拆海诗别墅僭建物建议 工程需两个月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周日(21日)深夜发稿,自爆除屯门海诗别墅外,其浅水湾海峰园低层单位亦有三处僭建。消息惹来公众再次聚焦其僭建问题之际,屋宇署今日(22日)发出新闻稿,指已接纳郑委聘的认可人士建议,拆除天台屋、地下楼层外墙扩建物和地下车房对出玻璃簷篷,以及所有其他较小型的僭建物,纠正工程需约两个月完成。
地库清拆工程仍待批准
屋宇署今日(22日)发稿指,接纳海诗别墅四号屋业主(即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委任的认可人士建议,透过小型工程,拆除屋宇署早前公布的4项主要僭建物中的三项,包括天台屋、地下楼层外墙扩建物和地下车房对出玻璃簷篷,以及所有其他较小型的僭建物,包括冷气机支架、加设的间墙、玻璃防护栏障、花园覆盖甲板、混凝土柜、小簷篷、天线支架和遮蔽屏风,以回复至批准图则的状况。
屋宇署指出,根据认可人士提交的进度计划,以上的纠正工程需约两个月完成;至于余下的一项主要僭建物,即地下楼层下面的地库,有关认可人士仍需就地库的清拆工程,提交更多资料供屋宇署考虑,相关清拆工程需获屋宇署同意才可展开。
此外,署方指设于分隔四号屋及三号屋围墙的门口,则属豁免工程,没有违反《建筑物条例》,屋宇署备悉认可人士亦会主动将该部分按照批准图则恢复原状。
屋宇署又表示,已检视地政总署不同时期拍摄的航空照片,有关记录显示四号屋外部的天台屋、外墙扩建物、玻璃簷篷,以及那些较小型但仍可透过航空照片识别的僭建物,是于2008年7月前建成;至于该屋宇的地库,屋宇署现时并没有掌握证据显示是于何时兴建。
就此,屋宇署的调查方向,包括该地库是否与同一屋苑内其他屋宇的情况有共通点、是否在楼宇落成前已建造,以及是否涉及根据《建筑物条例》下注册的人士等。屋宇署会在调查完成后再作公布。
陈帆:不揣测郑若骅置业安排
对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疑以首置买浅水湾物业,以节省印花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表示,刚刚才得悉相关事宜,现时无掌握太多资料,并不了解实际情况,故不作揣测及猜测。他又指,作为问责官员或负责任的人,他保持缄默是适合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