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范徐丽泰称港法院无违宪审查权 市民司法覆核胜算低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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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表决通过西九龙站“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引起本港法律界对法理基础的争议。有本港法律学者认为,“一地两检”安排真正目的是阉割香港法院的违宪审查权,落实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不同意说法,她接受电视台专访时表示,只有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才可决定安排是否合宪,香港法院没有违宪审查权。

范徐丽泰表示,只有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才可决定安排是否合宪,香港法院没有违宪审查权。(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早前表示,“一地两检”安排是“项庄舞剑”,真正目的是阉割香港法院的违宪审查权,落实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即将卸任人大常委的范徐丽泰接受《有线电视》访问时指出,宪法是全国性法律,香港法院没有权审查违宪,反问“每个省都说不接受,(国家)如何运作?”她又认为,香港法院未必会受理相关的司法覆核申请,又指即使受理,申请人胜诉机会也很低。

对于早前中联办主任王志民说“中环与西环要行埋一齐”,范徐丽泰认为,政府与西环平起平坐,不存在“西环治港”。她说,特区政府和中联办各司其职,均是向中央负责,“谈不上干预,亦无能力干预”,认为是有部份人故意妖魔化中联办在香港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