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特色旅游活动先导计划”接受申请 每年须吸引7000人参与

撰文: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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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于 2017/18 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宣布额外拨款 1,200 万元予旅发局,推出“本地特色旅游活动先导计划”,以资助具本地特色及有潜质发展为旅游的项目,计划由今日( 18 日)起接受公开申请,截止日期为 2 月 14 日。
申请团体须为本地注册非牟利机构及团体,在一年间主办艺术、文化或体育等活动,并预计筹办经费不少于300万元,吸引逾7,000人参与,当中旅客最少占一成。

“本地特色旅游活动先导计划”由今日(18日)起接受公开申请,截至日期为2月14日。(资料图片 / 江智骞摄)

旅发局表示,“本地特色旅游活动先导计划”的每个获资助项目,最多可有200万元资助。有关款项须用于向旅客作宣传推广、聘用合资格调查公司进行独立活动现场调查,及聘用香港执业会计师作活动审核。计划的申请将由旅发局成员、旅游事务署代表及不同界别的专业人士,组成的独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批。由于活动的预计筹办经费须不少于300万元,换言之负责机构要自行筹措余下资金,以支持活动举行。

申请资格包括:
1. 申请团体须为本地注册非牟利机构及团体,并在今年4月1日至 2019年3月31日期间,在港主办艺术、文化、体育、节庆、饮食活动
2. 活动须结合香港本地特色及展示香港独特文化
3. 活动的预计筹办经费须不少于300万元
4. 参与人数须达到7,000人或以上,当中最少一成为旅客
5. 活动须吸引本地和国际传媒体报道